andymaoj 发表于 2013-12-25 10:42 节哀,方便的话把报告传上来看下三 出这种事不管是哪方的责任,关健是要理性,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处理事情 ...
郑老大 发表于 2013-12-25 13:11 如果楼主不是当事人,建议把标题改一下,转发500条后你懂的。
郑老大 发表于 2013-12-25 13:07 看尸检报告明显这个娃娃的病很重,而且不是得病一两天的事了。但凭拉肚子就要保健院给你负责的话,是不是有 ...
家在长江边 发表于 2013-12-25 18:46 确实啊 看上传的诊断 小朋友的病不是一天两天了哦 有些症状如扁桃体发炎通常会发烧等是比较明显的
我爱绿茶 发表于 2013-12-25 18:28 也许你到医院去看病的时候是不是没给医生讲清楚,只说拉肚子,而且娃儿病情变化快,都隔了那么久才抱去看, ...
五月十二 发表于 2013-12-25 15:20 深表同情,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希望能负起应付的责任, 我的孩子明年生产,这样看是到妇保生,还是去人民医院生呢 ...
幸福巷 发表于 2013-12-26 22:05 如果能明确是医生责任,法律不解决的话,那就自己为儿子讨个说法~~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13-12-27 18:33 是啥子医院呢?
吴言博 发表于 2013-12-30 19:34 请郑哥公事公办哈 小弟可以这样理解不:
郑老大 发表于 2013-12-30 22:52 谢谢小吴的关心,首先对当事人表示同情,也对他们的心情表示理解,但我要告知大家的真相:医院在诊治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