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没有希望 |
这个娃娃好无辜!! |
就事论事 这对夫妇犯法了 而这个护士很不错 |
是不是怕没发育完全,以后不好养噢 |
可怜无辜的孩子~! |
哎 这样的人也不配做父母 |
没人性 |
那对父母肯定是害怕娃儿以后有问题,害怕负担 |
医院进行了救治,应该不会承担什么责任了 |
。《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父母对孩子的扶养义务,其中有一项就是治疗疾病的义务。 说错了,应该是遗弃罪 |
这个啊????翻了哈书,书没上有关于这个的相关法律。 不过感觉这属于一种故意杀人,因为孩子一但出生,就是一个公民,如果明知需要抢求而不求也应有故意杀人的意图。 |
没人性 不管有什么理由娃娃是无辜的 |
世道就是这样的.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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