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了。 法院管辖不了户籍问题,只能在行政行为上和稀泥。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个情况,但结果都一样,永远永远回不到过去了。 否则,万万千千买了户口的,全部回去,哪里去找回承包地、宅基地? |
拐卖妇女儿童的卖家人贩子应该判刑,但买的也应该入刑。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同理当年非法买办户口的民警该革职查办,钻法律空子的民众也要付出代价。 |
飞行员 发表于 2018-1-5 14:40 支持,天天自己在那顶贴,有意思 |
飞行员 发表于 2018-1-5 14:40 如果要补,那是不是买户口的钱也应该退呀? |
快乐老鼠 发表于 2018-1-5 12:01 诚信原则的前提是合法,买卖户口从来就是非法的,就好比卖淫嫖娼都是双方同意的,谈好价格才做的吧,依照诚信原则警察就不能抓。这样的诚信原则显然说不过去。也是违法的 国家从八十年代就下了文件不能买卖户口,可是由于当时信息闭塞,老百姓根本就不懂这些, 在加上派出所为了创收,大力宣传城镇户口之好,一些不明就理的百姓就花少则三五千,多则一两万买了户口。要知道当时的三五千可是一个农民家庭要三五年不吃不喝才能挣得到的。 |
要不要把没有交的农税公粮补起再说其他 |
这是一个争论性话题,当年买城镇户籍,有多种原因,逃避当年的税收、提成等应该是主要目的,有两个户籍当事人有错,也有户籍机关信息不畅通的原因。依据诚信原则,应当维护后一个户籍 |
水月镜花 发表于 2018-1-2 16:31 首先我不是在这里博取支持,支持的人再多,最后还是要掌权之人来定夺。 我也不认为这就是负能量, 如果你把吐槽,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都当成是负能量的话, 那么我觉得你没有必要逛论坛,看看新闻联播就好。 我不知道你学过法没有,维护合法权益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 况且,法律就是那么规定的,我们不是在无理取闹。 |
本人看法可能不支持楼主,当年为了某种目的买了城镇户籍,如今机场建设看到利益,诉讼政府当初违规违法,难道当初是有人逼你去买城镇户口的,不可能吧,这事你可以去告,但不应在论坛搏取支持,我不认为这是正能量,每个人都有获取利益的权利,但不应引导如此行为 |
永斗星梦 发表于 2018-1-2 14:49 跟政府打官司,首先要有耐心。 我姐这个事前后闹了有五年了。 即使现在法院判决撤销,也不完全等同我们彻底赢了 法院只判公安程序错误,却只字未提依据错误的问题。如果公安改正了错误的程序问题,然后依然要注销农村户口,那就还得打一官司。 不过我们会坚信依法治国,有理走遍天下。。。。。。。。 如果公安还是有法不依,乱注销 那我这次必须把事情闹得更大,将简阳公安户籍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的历史罪证公布出来。。。。。。。。。。。。。 |
赞一个! |
自从自己遇到事情后看到楼主帖子也已经一年多了,楼主的也快有眉目,恭喜恭喜,都18年了,我这事虽然有眉目,但是还是很绵软啊 |
回家了 发表于 2018-1-1 13:20 谢谢关注 |
andymaoj 发表于 2017-12-27 13:27 关注一年多了 |
谢谢支持, |
坚决支持 |
不错,从严治党 |
5000+了,看来默默观注的人不少。 |
海螺 发表于 2017-12-26 11:34 谢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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