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胸验肺”到“穿刺验肺”,近年来,群体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悲剧不断上演。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总数约2亿人。以尘肺病为例,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例67万多例。
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承载了职业病患者的期盼。10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虽然该部法律草案虽已进入二审,但仍引起委员们的热议。
概念:职业病范围如何界定?
草案第一条对职业病作了定义,规定“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路甬祥建议把两个“物质”改为两个“环境”。
“虽然用‘物质’也没错,但是用‘环境’涵盖更全面,而且不会引起争议。”路甬祥解释说,粉尘和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是可以检测的,但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形态不能在体内检测到残留,如光、声、电、电磁波等致病。如遭受强光照射以后引起神经系统疾病,又如噪声环境易引起高血压、幻听等病症。此为,个体与个体不同,有的人耐受性高,有的人耐受性低,在同样的工作环境中,有的人没有被引发疾病,但是有的人就可能被引发疾病,不能因为其体质弱、易过敏,在工作环境中被引发疾病,就不认定其为职业病。他认为,将草案改为“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环境和其他有毒、有害环境的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的规定就不容易引起争议,只要与职业环境相关而引起的疾病都可以被判定为职业病。
此外部分常..委会委员认为,卫生部颁布的现行职业病诊断标准,还存在无法“有效吸纳”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佐书表示,根据现有国标,苯致职业性白血病的接触工龄必须达到一年。然而北京曾发生过一个工人工作7个月后就发生了白血病的案例,却因不满1年而无法认定为职业病;更有研究表明,在有的地区高达13.3%的苯致白血病患者的工龄不足一年。
“有很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改进了工艺、使用了新材料,带来了新的职业病隐患。”有人建议,职业病的卫生标准应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