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劳社会[2011]30号 关于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 全国统一鉴定考前培训及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均应取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逐步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按照国 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 通知的要求,为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系统地学习人力资源 管理知识,提升专业技能,顺利通过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我会在 连续举办9年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 一鉴定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 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 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等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 级)。报名条件按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 三、学员待遇 培训结业后,颁发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并管理的《四川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统考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 鉴定合格”证签,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可网上查询,全国通行通 用。此证书将与学历证书共同作为用人单位聘用、定岗、升级、 晋职、确定薪酬待遇的权威凭证。 考试不合格者,可再免费参加培训,参加补考。首次通过一 科者,成绩保留期一年,下次考试补考未通过的一科。 四、培训内容和师资 1、内容:相关法律常识和职业道德基本守则;人力资源管理 基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技能操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 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 知识与技能等)。 2、师资: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长期从事本职业考前培训, 对统考命题规律潜心钻研的重点高校的知名教授、学者担纲授课。 3、培训内容:现代企业HR实务、人力资源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补偿性差别与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本关系等)、劳动法学(基本法则、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社会保障学、现代企业管理、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等相关知识。串讲、模拟与练习、论文指导、统考应试指导。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规划、职位分析与人员甄选、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胜任特征模型、现代培训技术与人力资源开发、薪酬体系设计、绩效考核与目标管理、员工压力管理、劳动关系与法律法规、组织文化与变革。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分综合理论、高级技能、综合评审三部分,综合理论和高级技能考试均采取全国统一的标准化试卷测试方式,综合评审采取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 五、统考时间和培训方式 1,统考时间:上半年:5月22日、下半年:11月20日。 2,培训方式:周末学习班和集中学习班两种方式。 六、收费标准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总费用1310元/人(其中培训费、教材费和资料费1000元,考试鉴定费310元)。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总费用1870元/人(其中培训费、教材费和资料费1200元,考试鉴定和综合评审费670元)。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总费用3070元/人(其中培训费、教材费和资料费1500元,人保部技术支持费、考试鉴定和综合评审费1570元)。 七、报名办法 1、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两寸照 片四张到报名地址报名并缴纳费用。也可通过电话(或QQ号)咨询、银行汇款、邮寄资料方式报名,我们收到汇款后即寄发教材。 2、报名地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省人力资源保障厅 3、咨询电话:15902812874 联系人:李老师 4、QQ号:489498150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