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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释案] 男子复婚不成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 涉嫌强·奸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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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1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妻不同意前夫提出的复婚要求,前夫竟将其强·奸。20日,犯罪嫌疑人黄刚因涉嫌强..奸罪被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2月11日下午, 广安区公安分局一派出所值班室来了一王姓女子,其精神恍惚,进门后就向民警说:“我被前夫强·奸了……”民警看到此状,便安慰她,并尝试对其录口供。随后,王姓女子诉说了整个事情的详细经过。

  原来,她和前夫黄刚已经结婚十几年,并育有两个儿子。但因性格不合在2011年6月离婚,各自抚养一个儿子,双方离婚后都有新恋爱同居经历。2月11日上午,王姓女子来到黄刚租住的门市,准备接大儿子去看牙齿。黄便趁机将前妻包内的银行卡、手机、离婚证抢走,并叫其与他复婚。遭到拒绝后,两人就争吵了起来,随即又发生了抓扯。黄刚一气之下,竟将前妻拖到门市里屋,不顾其反抗,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事情过后,黄刚又将抢得的手机摔坏、离婚证烧毁。

  广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出:男女双方都有独立的性自主选择权,即便以前是夫妻,离婚后,也不能违背对方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中新网 苏坤明 吴君 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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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1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男的杯具了,何必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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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何必這樣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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