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母亲唐慧被劳教事件,又一次引发了舆论对劳动教养制度的拷问。 新华社“中国网事”对此事件评论:母女团圆的结果留给我们还有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问号指向的是屡屡引起巨大争议的“维稳式”劳教。评论还呼吁:将劳教制度纳入法治轨道的努力必须继续。
这一努力一直在进行。十一届、十二届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将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该法也一度被推崇为劳教制度“终结者”。但这部法律一直没有“露面”。
曾参与相关立法讨论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忠林透露,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立法进程已经停滞。但他认为劳教制度都必须改变。而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河蟹)是改变的方向。
8月10日,在被劳教8天后,唐慧重获自由。
第二天,新华社中国网事评论称:母女团圆的结果留给我们还有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问号指向的是屡屡引起巨大争议的“维稳式”劳教。
唐慧被劳教,是因为阻碍交通、拦截领导、扰乱公共秩序等。这正源于她因为女儿被逼卖...淫而上..访。
因上..访被劳教,唐慧并非个案。
非法上..访,一次拘留,两次劳教
于建嵘认为,在一些地方,劳教制度已沦为打击报复的工具
2009年,中国社科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曾专门调查上..访劳教案,通过分析,他认为,在一些地方劳教制度“已沦为了地方政府官员假以维稳为名、行打击报复之实的工具”,必须尽快废除。
于建嵘实名认证的微博8月13日发布了劳教警察的来信:称其所在的劳教所曾因年龄大、身体不适合拒收一名多次上..访者。“但地方政府为了不让他再上..访,通过各种渠道施压迫使我们接收。”
2009年,深圳发布《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规定,对多次非正常上..访行为人,除予以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教条件的,将予以劳教。
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的规定和要求。今年5月30日,河南省南阳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会上明确提出对发生重复非正常上..访的人员“该劳教的必须劳教”。在河南某乡镇政府门口还曾挂出这样的标语:“非法上..访,一次拘留,两次劳教,三次判刑。”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认为,政府劳教上..访者可以从现行劳教制度中找到依据。例如《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可以适用劳教。
陈忠林研究过这段历史,他告诉记者,当时设立劳教是为了安置就业,强制教育,并非为了惩罚。
劳教本意是强制教育和安置就业
劳动教养始于1957年,1980年后的规定既未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又扩大了适用范围
劳动教养成为一项法律制度,始于195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该决定的初衷是管理“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力的人”,主要针对的是“不够逮捕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合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又会增加失业的人”,目的是将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
决定规定,劳教是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被劳教的人,按劳动成果发工资。
“文...革”期间,公检法被砸烂,劳教制度也停止。
1979年12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明确了劳动教养的期限为一年至三年,必要时可延长一年,节日、星期日休息。
陈忠林说,上述规定都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随后一些规定,没有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0年2月,国务院发布通知,从下半年起,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进行强制劳动的人,一律送劳动教养。
陈忠林认为,这一规定违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个制度的初衷。
从这时起,对其质疑之声就未曾间断。随着1996年《行政处罚法》和2000年《立法法》颁布,质疑进入高潮。
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立法法也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但可限制人身自由达4年的劳教制度的依据,主要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非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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