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肖润群“不知和多少企业打过官司,从来没输过”,但最近两年,他因一次很普通的检测执法吃了“败仗”。 肖是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娄星分局(以下简称娄星分局)执法员,2010年,他和同事周文对当地一高校新购的800床棉被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是“不合格”。高校认为肖润群的检测方法有问题,于是将娄星分局告上法庭。从一审、二审到行政申诉,娄星分局都吃了败仗。 简单说来,原因在于肖润群抽取了2床棉胎作为样本,被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湖南地方标准的数量要求。抽样2床,是否属于程序不合法?这场争论耗费肖润群两年时间。今年10月底,他又向省高院提出行政申诉,目前尚未得到答复。 检出“黑心棉”,质监局惹上官司 2010年6月,娄底市潇湘职业学院向益阳金丝被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公司)订购了一批床上用品和军训服装。2010年8月26日,金丝公司将800床棉盖被和棉垫被送到学校,肖润群和同事周文从中抽取2床,送到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进行检验。“湖北省纤维检验局也是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不一定非要在湖南检测。”肖润群说。 2010年9月,湖北方面的检验报告出来,显示样品的“短纤维含量”超标,且棉花品级为“纤维制品下脚及再加工纤维”,即俗称的“下脚料”。肖润群说:“下脚料做棉被,就是市民所说的黑心棉。”是年10月13日,娄星分局向潇湘职业学院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责令停止销售、并没收棉絮垫盖被800套,并处150400元罚款。 学院并没有执行,而是将娄星分局告上法庭。11月22日,当时该学院的后勤处工作人员刘永资(目前已离开该学校)对记者说:“我们觉得,湖北不应该受理湖南的抽检,更何况棉被送到学校之前,已经检测合格。”金丝公司法人代表熊进也坚持认为:“他们抽检方法不对。” 一个让肖润群不解的细节是:2010年9月26日,也就是娄星分局下达处罚决定书的第10天,熊进对他明确表示“不要求复检”。 一审:应抽检2床还是16床? 2011年5月26日,一审宣判结果出来了,法院认为,按照《湖南省地方标准(棉胎)》规定,样品在同一规格同一等级的棉胎中随机抽取,100床以内每20床抽取1床,不足20床的按20床计;100床到500床每增加50床加抽1床,不足50床按50床计;500床以上每增加100床加抽1床。 以此计算,肖润群应该抽取16床棉胎样品。法院以此认定娄星分局的抽样方法和数量不符合要求,判定其处罚决定属于程序违法,应予撤销。 肖润群不服气。肖润群说,“法院引用的那条规定属于‘推荐性条款’,并非强制性条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文件规定,没有具体数量规定的,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我觉得2床够了,抽样太多,反而让别人觉得我趁机私藏。” 记者查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写明:“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