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开私人侦探公司查婚外恋,不料却涉嫌触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9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原正和拥正德在北京市以拥正德的名义办理了“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并共同经营。期间,二人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公司信息招揽业务,接受他人委托进行婚外恋跟踪拍摄,查询银行账户、房产、户籍情况等个人信息,并收取费用从中牟利。2009年11月,被告人原正接受陈某某委托查询“张某某”的户籍情况、婚姻档案、房产信息及银行账户并陆续收取报酬人民币4500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原正和拥正德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本案没有当庭做出宣判。 (来源于:中国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侯裕盛) 【注解】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四川阳安律师事务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