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集团”变成“发展”,两字之差,让这家“高仿”公司在短短7年时间内,就将3.7亿元国有资产装入囊中。
改革开放初期,温州一些企业曾以“山寨”产品而暴富,而温州最大的国有企业———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应国权和其部下共16人也想出“山寨”国有企业的办法,成立“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变成“发展”,两字之差,让这家“高仿”公司在短短7年时间内,就将3.7亿元国有资产装入囊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对菜篮子集团腐..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应国权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15名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3年至13年不等。剖析此案,令人深思。
成立“山寨”国企 为偷梁换柱埋伏笔
应国权1998年任温州蔬菜公司董事长时,联合市食品公司和市肉联厂,组建了全国第二个菜篮子“航空母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公司),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12年。集团公司拥有20多家下属企业,2000多名员工,蔬菜年成交量近5亿公斤,占市区供应量98%,成为温州人名副其实的菜篮子。
集团公司自1998年组建之后,日渐成长壮大,其盈利相当可观。温州原本国企就少,应国权掌握如此庞大的资源,也被民间称为温州国企“教父”。
温州市检察院主办此案的公诉一处检察官叶英波说,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国权等管理层成员难以抗拒巨大利益的诱惑,想通过逐步改制来满足个人利益。但由于企业改制时间长、程序较为严格,于是,他们只能另辟途径。
2003年11月,应国权等人以推动集团公司改制为名,运作并成立由集团公司内部职工参股80%、集团公司参股20%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发展公司),为其后偷梁换柱、非法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埋下了伏笔。
发展公司成立之后,应国权等人又故意散布虚假亏损消息,骗取和迫使普通职工退出在发展公司中的股份,使发展公司股份集中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名下。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和‘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用现在的话来说属于‘高仿’,加上是一套班子,不明底细的人根本分别不清楚。”温州纪委一位干部对《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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