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消费者张作铸带着书写有“依法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全心为消费者服务”的锦旗来到简阳市消委会。 2013年11月20日,家住简阳市简城镇长荣街的消费者张作铸来到市消委会投诉,投诉内容为:2013年3月29日,在简阳某电器经营部购买某品牌150L空气能热水器,价格为5000元。消费者张作铸在使用时发现热水器显示屏指示灯不亮,温度显示乱跳,拿出使用安装说明书后,发现过滤器、安全止回阀以及管道未包扎保温层等相关零部件,制热效果不佳,张作铸先生多次与经销商反映,经销商先后派人到消费者家维修,还向驻四川某品牌热水器办事处反映,仍未解决问题。 消费者张作铸带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市消委会办公室,消委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安抚了张作铸先生的激动情绪,了解热水器的购买、使用情况,并给张作铸先生承诺尽心尽力的为消费者服务。立即与简阳某电器经营部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多次将双方当事人请到消委办公室进行调解,但都未能达成一致。我消委会主动与广州某热水器生产商取得电话联系并将消费者反映的热水器情况向生产企业反馈,引起了热水器生产企业的重视,并立即派人与消委会取得联系。消委会同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消费者家中,实地查看,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果是简阳经营部的安装人员对此款热水器的安装不到位,少安装了泄压阀等一些相关配件。在市消委会的主持下,热水器的企业做出了退机处理。 消费者张作铸对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十分感谢,于近日将书写有:“依法为消费者解难,全心为消费者服务”的锦旗,送到了市消委会领导的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