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乡认真开展“巾帼维权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简妇发【2014】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妇女法律意识,强化妇女维权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乡妇联组织坚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握时代脉搏,贴近妇女实际,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乡开展“巾帼维权月”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把开展“巾帼维权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和四川妇女十二大精神的重要工作抓好抓扎实,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加强领导,在依法治省的实践中彰显妇联的特殊作用,在“巾帼维权行动”实施中使妇女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能力得到提升、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精心组织。我乡妇联结合实际,制定“巾帼维权月”活动具体方案,从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将开展“巾帼维权月”活动与落实依法治省纲要精神、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巾帼维权月”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 3、广泛宣传。我乡妇联组织通过广播、发宣传单等广泛宣传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的目的意义,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及征收征用、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进一步提升广大妇女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意识,引导妇女群众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到“巾帼维权月”系列活动中来,带头倡导“法治驻我心维权见我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敬法,以实际行动参与法制四川建设和践行“巾帼维权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