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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上 午在咸宁市对刘汉、刘维等上诉案依 法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 的死刑判决。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法 院复核。
中新网8月7日电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日将分别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刘 汉、刘维等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 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案。今年5 月23 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 领导、参加黑.S.H性质组织罪以及故 意杀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宁一审宣 判,其中,刘汉刘维等5名被告人被判 死刑。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 办。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 北京、广东等10余个省市,掌握了大 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S.H组织 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该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 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20日向咸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 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 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 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 黑犯罪集团。
2014年3月31日上午,刘汉、刘维等 36人在湖北咸宁的5个法院受审。刘汉 等36人涉...黑案中,陈力铭等5人案、桓 立柱等3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旷晓 燕等3人案、刘学军等3人案、刘维等7 人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 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分别于4月1日、2 日、14日休庭。
刘汉等10人案4月19日上午结束了法庭 辩论,刘汉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陈 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依法择 期宣判。至此,刘汉等36人涉...黑案历 经17天审理,一审全部休庭。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 据,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对 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对被害人及其 家属表示歉意,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5月23日上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 刘汉、刘维犯组织、领导黑.S.H性质 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均被决定 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袁 绍林、文香灼、张伟、曾建军、黄 谋、刘岗、旷小坪、钟昌华、桓立柱 犯参加黑.S.H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 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被决定执 行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无期徒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一定数 额罚金;
被告人孙华君、缪军、陈力铭、曾 建、詹军、李波、旷晓燕、郑旭、仇 德峰、李君国、肖永红、孙长兵、王 万洪、闵杰、车大勇、王雷、刘光 辉、刘小平、刘淼犯参加黑.S.H性质 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罪,分别被决定执行或判处二十年至 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 人并处一定数额罚金或没收 个人部分 财产;
被告人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犯包 庇、纵容黑.S.H性质组织罪、受贿 罪,分别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 年、十三年、十一年,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
被告单位汉龙集团犯骗取贷款、票据 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三亿元。
法院共判处5人死刑、5人死刑缓期两 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 刑。
一审宣判后,截止6月3日,刘汉、刘 维等七案上诉期满,刘汉、刘维、唐 先兵、田先伟、张东华、刘小平等二 十名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 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
7月14日,湖北高院分别在咸宁市中级 人民法院和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 开审理上述被告人及被告单位上诉 案。刘汉等上诉案经过6天开庭审理于 19日休庭,刘维等上诉案经过4天开庭 审理于17日休庭。
二审庭审重点围绕上诉人关于组织、 领导、参加黑.S.H性质组织罪,以及 王永成被杀案、陈富伟等3人被杀案等 个案罪行的上诉观点、事实证据进行 诉辩;其间,法庭还就一审判决适用 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 量刑是否适当等议题进行审理。
法庭辩论结束后,刘汉、刘小平等上 诉人做了最后陈述;上诉人唐先兵、 孙华君、缪军、李波、车大勇、仇德 峰、肖永红、原审被告人刘岗表示认 罪或者悔罪,并希望法庭公平公正的 判决。上诉单位汉龙集团的诉讼代表 人也做了最后陈述。
8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 方微博发布消息,将于8月7日,分别 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 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 述被告人及被告单位上诉案。(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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