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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你好!
首先谢谢你在百忙之中看我的新,真的很感谢,我家住天府新区新兴镇小桥村七组的,现在我们村因要修新兴工业园区,已经被征用了,我的情况就是,我、爸爸、妈妈在2010年被安置在井水苑安置小区居住,该小区属于地震小区。在2010年我也结了婚生了小孩,小孩的户口随我,镇上说的我的小孩可以在这次的拆迁安置中可以享受货币安置和房屋安置,但是按照有户无房算的,我的老公不能享受特安安置,即使这样我们也选择签字同意了,只有我小孩一个人的就是32万多,这周就要打钱了,但是今天村上又开会说我们一家被安置在地震小区了,就不能选择货币安置,只能选择房屋安置,而且我的小孩属于正安,也只有50个平方还要补10多万,正安都是60平方的,为什么要扣10个平方。我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整个人都是蒙的,我就想不明白了,被安置在地震小区就该被歧视吗,就该更特殊对待吗,为什么就不能选择货币安置了。
我觉得我们一家很委屈,我们三个安置在地震小区,每人只享受了35平方,而且还把原来老屋推掉了,屋基地也没有了,其余没有任何补偿。现在我们这边统占了,每人都是陪的60个平方,要钱就是一个人36万多,感觉穷人安排在地震小区就越来越穷。政府还一点都不帮助我们。我们太委屈,感觉一辈子当穷人。
我现在就想我娃娃那份选择货币安置,如果要房子娃娃应该是60个平方,我的老公也应该有特安安置,我老公从来没有过任何安置和公积金。
请市长为我们家做主。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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