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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共享单车,只为了把烧毁后的废铁废料拿来卖钱!12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通报了一起损毁共享单车案件。据悉,男子烧毁的两辆单车价值1100元左右,而他烧毁一辆单车卖废铁仅能获得几元到十几元不等。
据办案民警冯警官透露,11月25日起,成龙路派出所就陆续接到ofo共享单车公司的报警电话称,公司人员多次发现被蓄意焚烧的小黄车。
在接到报警后,锦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成龙路派出所辖区刑警队通过走访摸排,发现在琉璃立交三环路外侧这些废弃工地有多处小黄车被焚烧留下的痕迹,将这些废弃工地列为高发、易发区域。初步确定案件发生范围后,民警们便衣对这片区域进行巡逻蹲守,但这片废弃工地原本就是征地后的农田,面积相当十几个足球场,并且没有监控,这对民警们的排查、确立嫌疑人都产生了相当大的难度。
就在民警们连续通宵蹲守一个星期之后,本月14日凌晨时左右,民警们在便衣巡逻时,闻到路旁小树林深处有烧焦的焦臭味和刺鼻的烟味,随着异味朝小树林里探去,便在小树林深处找到了当时还毫无察觉的嫌疑人汪某,和两辆已被汪某焚烧的ofo共享单车。
据了解,汪某被挡获时,由于时间已是深夜且民警们身着便衣,汪某也没想到会被现场挡获,惊吓之余毫无反抗。当即便向民警承认自己焚毁两辆小黄车,并坦白是将烧毁后单车的废铁块、车架等卖给废品站来获利,在汪某被抓获现场,民警还从他身旁的编织口袋当中找到单车被焚烧后的铁块等残余。
民警透露,汪某是一名45岁简阳男子,无固定工作,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就想出了将小黄车烧毁后,用废铁废料以此获利。据悉,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司财务对汪某进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至于汪某是否在此之前焚毁更多的小黄车和其他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调查深挖当中。
ofo的运营主管宋先生向记者透露,汪某烧毁的两辆小黄车为第二代同一批次的车,价值在1100元左右。然而,汪某烧毁一辆单车卖废铁仅能获得几元到十几元不等。
刘警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有任何故意损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警告不法分子,共享单车方便了我们的绿色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堵塞,焚烧、故意损坏共享单车是涉嫌损坏公司财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价值超过5000元,则涉嫌刑事案件,希望不法分子能够增强法律意识,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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