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三种基本素质,即坚定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良好的道德素质。说到过硬的业务素质,就要说一说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应用纪律法律,依规依法依纪履职的问题。为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丰富、扎实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这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客观要求,同时也要求纪检监察员认真学习纪律钻研法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类社会如果没有一定的政治运行规则,全社会就会乱套,更不能形成征服自然和进行物质生产的强大力量了。在人类社会政治运行关系中,除了国家颁布的法律外,民间还规定了纪律。一个家庭有家规,一个工厂和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有劳动和学习纪律,有休息时的纪律和上班时的纪律。一个政党和社会团体内部有纪律,军队、政府机关工作团体内部也有纪律。法律与纪律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别就是纪律是民间政治运行规则,法律是国家颁布的政治运行规则。纪律是规范,而法律是规定。纪律是由行为规范进行约束的,是由道德规范进行界定的。而法律规定是强制执行的,没有商量的余地。纪律和法律都是人们行为的准则,造成一定的后果都要受到相应的惩处,但是两者的效力不同、处罚的方式和强度不同。违纪违法都是违规行为,违纪行为发展下去易导致危害更大的违法。法律具有最高的强制力,纪律是某一领域的要求,触犯法律则可能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上的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是由国家强制力做保障的。 纪检监察干部要学好纪律还要学好法律并将两者融会贯通,熟练掌握,依法依规依纪履职。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定期组织学习,掌握过硬的理论知识,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任何时候都用纪律和法律讲话,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教育、惩处、保护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