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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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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省深圳市 联通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我们根据您《关于尽快启动石桥镇总体规划编制的建议》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启动石桥镇规划的背景
根据省政府2002年批复的《简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北部石桥片区属于城市规划区范围,所以,石桥镇未进行镇规划编制。
2014年,石桥镇城镇及其团结、增产、天星、杨柳、上安、利民6个村划归简阳市杨柳街道办事处管辖,石桥镇的行政区划和承担的简阳市城市功能已经发生改变;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节选部分)“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为推进调整后的石桥镇的发展建设,确需尽快启动规划编制。
二、启动石桥镇规划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节选部分)“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鉴于调整后的石桥镇尚无规划,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镇应当依法制定镇规划,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我局将向市政府启动石桥镇总体编制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简阳市规划局
2016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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