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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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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省资阳市 电信
原帖由 ㈧噠城╆嘵愛 于 2007-5-7 09:45 发表
请政府和交警大队关注这个问题
位于政府街和新民街交接连通老利民桥的十字路口是大家上班上学的必经之路,每天过往的学生,老人,上班族,前往医院看病的病人非常之多,过往的车辆也是非常多,就是这样一个比较繁华的路口,居然没有一个红绿灯,每天上下班都看到那些出租、三轮、公交车飞驰而过,完全忽视行人的存在,好几次都看见行人差点与飞来的汽车相撞的事情发生!我们这些年轻人还好,可是学生和老年人就只能望路兴叹了!真的希望简阳市政府的领导,交警大队的领导关心一下,趁早在此处安上红绿灯,希望领导们不要拿着人民的钱不为人民办事实,整天在简阳那个假得恶心的电视台上讲什么构建和谐社会,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等哪天有人就撞倒在你市委市政府的大门前时,你们就知道这个社会有没有你们口中讲的那样和谐了!我希望版主可以把这个事情向上面反映,让领导在白忙之中抽点时间出点小钱来帮人民把这个事情办了!代表那些每天路过此地的老百姓们感谢领导们了哈!!!!期待早日回复
网友:你好!
很高兴收到你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反映的位于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的老利民桥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我责成市交警大队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和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路口的交通安全现状,我认为不宜在该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理由是:
一是目前,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的路口路段交通状况良好,秩序井然,道路畅通,车流、人流都不是很大,而且有序。
二是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连通老利民桥的十字路口都施划了人行横道线、设置了行人过街标志和车辆慢行标志等,车辆与行人抢道通行,行人避让车辆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小。
三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设置信号灯的标准。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路口距离北端西街路口和南端顺城街路口,都不过300米。如果在该路口设置了交通信号灯,不但不能起到道路安全畅通的作用,相反还易导致交通堵塞,且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感谢你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平安出行。
谨此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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