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网友反映简阳市发改局最近公布的城区机动车停车位收费新标准在很多地方都不能落实的消息。之前还抱着一些疑问,发改局,那可是政府部门里最牛逼哄哄的单位了,发改委的政令都有单位不执行,翻了天了哦!哪晓得今天晚上停车时发生的一幕让我感慨颇多!关于简阳城区停车位的收费新标准,简阳市发改局下发的文件确实就等于白纸一张!
今天晚上9点过,因有事本人在广电小区外的停车位停车,收费员风车车的就跑过来了。本人还是很主动,递上了2元钱并告知收费员,办点事,马上就走!收费员的一席话把我洗刷得够,“2块钱?师傅,晚上停车起价都是5元哦!“我立马告知她8月17日起不是出台了新的停车位收费标准,晚上7点后停车4小时之内都是2元哒!
收费员不耐烦的告诉我,我们这里一个月的租金都是7000元,现在我们没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晚上停车还是5元起步!晕,我记得论坛里有停车位乱收费的举报电话,本想打电话投诉!收费员告诉我,投诉也没用,现在停车位收费刷卡机还没进回来,公司还是执行的老收费标准!
想到这么晚打座机投诉估计也没得人接,我告诉收费员,你扯张票给我,我明天找你们单位投诉。收费员倒也配合,荷包里翻来覆去找了张发票出来,印有四川鑫安停车场管理公司简阳分公司的发票递给了我!然后大摇大摆的走了!
明天我就硬是要打下投诉电话,看看简阳市发改局究竟受不受理投诉,究竟能不能代表政府好好的办事了!7月14日发布的政令,要求8月17日执行,可到了9月12日还以各种理由拒不不执行!
简阳市发改局,你的权威性何在?文件里有一条:对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停车场(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我明天的投诉电话就要好好问问,你们究竟敢不敢执行!
附: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在我市城区实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的通知
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简雄州〔2016〕51号)文已收悉。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区域内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版)>》(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以及成都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1〕1334号)的规定,我局按照相关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成本监审和价费审议委员会审定,决定在我市城区实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停车泊位的确定
我市城区范围内具体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点和泊位数,由简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抄送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收费的时段划分和收费标准
(一)时段划分
实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分为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白天指当日8:00至19:00,夜间指19:00至次日8:00。
(二)收费主体及标准
我市城区区域内的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主体是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白天收费标准
小型车辆临时停放起价2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下同),第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增加1元;大型车辆临时停放起价3元/小时,第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增加1元。
2、夜间收费标准
小型车辆临时停放2元/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下同)滚动计费,大型车辆临时停放3元/4小时,滚动计费。
包月停放(仅限于夜间停放车辆):小型车100元/月,大型车200元/月。
3、跨白天和夜间时段停车分别按白天、夜间标准计收。
(三)免费规定
按照《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31号令)的规定:军用车辆和执行公务的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临时占道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车辆驾驶人持残疾人专用驾驶证的,均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车型划分
车型的划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三、收费的管理
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加强对各机动车临时占道的收费管理,按规定做好各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场(点)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准确公示停车场(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等,接受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
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检查力度。对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停车场(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16年8月17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前3个月重新申报核定。执行期间,国家、省和成都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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