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成都天艺置业有限公司枫丹雅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都天艺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枫丹雅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简阳市东城新区2010-65号地块建设。项目总共有6栋楼,其中2栋为纯商业楼(1、6#楼)、2栋为商住楼(2、5#楼)、2栋为纯住宅楼(3、4#楼),总建筑面积为129914.49m2。项目建设包含给排水、供配电、供气、环保等配套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4.2万元。 项目经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51018016081803)同意,项目取得了简阳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2081201400065号),简阳市人民政府向项目业主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简国用(2014)第00401号)。项目规划和用地取得了相关许可。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二)落实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工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租用当地已有的卫生设施收集,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简阳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四)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处置措施落实去向。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经袋装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垃圾收集及转运应做到日产日清。 (五)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噪声等污染控制措施,禁止噪声扰民、扬尘污染及其他因施工造成的扰民事件。 (六)项目商业用房不得经营涉及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项目商住楼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商业用房禁止引入可能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业项目,项目所有商业用房不得引入歌舞、KTV等娱乐项目。 商业用房销售时,项目业主必须将商铺经营类型告知购买者,明确商铺限制使用的类型,并签订商铺使用类型的协议。 (七)项目建设应注意解决好的其它问题,结合环评报告表及专家评估意见予以落实。 (八)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交付使用。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四、请简阳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建设单位认为本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简阳市人民政府或者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简阳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 简阳市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 电话:028——27028827 通讯地址: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6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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