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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请问评选困难户的标准就是必须到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过吗 | 来信内容 | 我爸爸名李秋盛,64岁,家住在简阳市周家乡瓦窑沟村,身体很差,因为没钱有病都去小医院,我19,在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读大学,现在大二,家里面只有我们两人,村里评选困难户,低保户,都没有我们。我们住的泥土房,平时就靠老爸在家种地,几乎没有收入,而且身体还很不好。今天打电话,爸爸给我说,要今年3月至今在简阳人民医院住过院的才能当选困难户,觉得不是特别合理。村里大队村代表们也都投票通过了我们入选贫困户,农村贫困家庭没钱只要不是大病都会拖着吧,家里因学致贫,因病致贫,因无劳动力致贫都可能造成贫困啊,觉得就因为这个条件驳回有点不明白。
| 来信人 | 李旗 | 来信日期 | 2016-11-21 | | | 处理者: | 简阳市周家乡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17-01-11 | 处理结果 | 您好,您的来信由简阳市周家乡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甄别核实2016年度新增和2014年2015年返贫贫困人口的通知》第一条“妥善处理好新增贫困人口的问题”相关要求,新增贫困人口是指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2016年3月底后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致贫,没有录入国家系统和“六有”大数据平台的农村人口。各地原则上要以“回头看”后国家系统锁定的贫困人口总量为基数,以县为单位,在3月底后,确有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致贫的农户,可以酌情识别增加,但必须提供充分证据。 我乡多次筛查贫困户名单,最终确定1户上报。因您家不符合相关条件,故未能纳入。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周家乡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28-274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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