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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5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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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报经市公安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文秘岗位,男女不限,共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18周以上,其中:男性40周岁(含40岁)以下,女性35周岁(含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四)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相关工作经验者,有驾驶证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该项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起。
(二)报名地点: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306办公室(简阳市石桥镇回龙寺村七组)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简历和近期作品。
四、招聘和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根据情况择优招聘,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含单位为其购买的“五险一金”和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费等费用),特别优秀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能力业绩适当提高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7695016 咨询人:廖永康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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