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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增一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区县 来看你的家乡在吗?
华西都市报2017-10-15 15:53:07
封面新闻讯(记者李媛莉)10月15日,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省政府关于成都市锦江区等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四川再新增一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市、区)。
批复内容显示,省政府原则同意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梓潼县、平武县、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自贡市富顺县,泸州市龙马潭区,遂宁市船山区、射洪县,南充市仪陇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方案。上述地方将启动开展试点,
省政府要求,试点县(市、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行政审批局,应当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得作为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
试点县(市、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统一交由行政审批局行使的行政许可权。
封面新闻记者从省政府官网了解到,此次批复,是继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绵阳江油市,巴中市作为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以及今年7月省政府原则同意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广安市前锋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马尔康市、若尔盖县、茂县、九寨沟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后,试点在四川再扩大。
事实上,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力争为全国改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四川经验”。其中,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要先行先试,率先将改革试点扩大到所辖所有县(市、区),充分发挥对全省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市(州)要各选择1个-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通知要求,在创新审批体制方面,要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积极推广行政审批局等模式,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探索实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形式和工作体制,推动行政审批由以部门为中心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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