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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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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省东莞市 电信
党的19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日前,记者从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获悉,成都高新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细处入手,下好高新东区社会事业“一盘棋”。为推动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建设,稳妥做好高新东区就业服务,成都高新区印发了《促进成都天府空港新城就业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从岗位保障、政策落实、双创鼓励、机制健全等方面促进东区百姓顺利就业,进一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促进就业形势稳定
为“四类人员”创造就业条件
据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二十条》主要是为了保障空港新城被征地人员(法定劳动力年龄内,下同)、户籍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实现就业,促进成都高新区就业形势稳定。
根据《二十条》,成都高新区机关、街道、乡(镇)及其他区属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新招聘工作人员、辅助岗位人员及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空港新城“四类人员”,岗位要求另有政策规定的除外。
要实现充分就业,充足的岗位储备必不可少。《二十条》提出,根据空港新城建设需要,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3年将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200个,原则上公益性岗位使用“四类人员”比例不低于80%。同时,加强公益性岗位统筹使用,由用人单位及时将岗位信息报送就业部门。
此外,成都高新区将建立空港新城就业岗位动态保障机制,动态提供适合“四类人员”就业的岗位1000个,并在乡(镇)建立网络宣传平台和信息宣传栏,不定期在12个乡(镇)发布和更新用工信息。
为了让当地“四类人员”准确掌握成都高新区每月召开专场招聘会,成都高新区还着力搭建乡(镇)与企业的用工直通平台,以“互联网+”等形式,实现线上线下可持续的送岗互动。
企业新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
最高可获10万奖励
一方面开放就业岗位,一方面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二十条》提出,空港新城建设单位、配套服务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录用“四类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用工奖励等政策。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职业介绍,对推荐“四类人员”实现单位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机构职业介绍服务补助;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四类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5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奖。
成都高新区还鼓励多形式就业,空港新城“四类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社保补贴。鼓励提升就业创业技能,“四类人员”自主参加成都市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和高新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其中,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生活补助标准为100元/人·天(最多不超过15天)。
根据《二十条》,企业新吸纳空港新城贫困家庭劳动力3个以上,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可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最低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多吸纳1人奖励金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以创业带动就业
鼓励12个乡镇建设双创平台
自成都高新区托管简阳市12个乡镇以来,就业政策体系的对接与覆盖一直迫在眉睫。《二十条》提出,要让成都高新区现行政策与托管区域原有政策平稳过渡,完善高新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加快出台自主创新鲜明、与空港新城深度融合的高新区提升就业创业质量实施意见。
结合《二十条》,成都高新区将加强双创平台建设,鼓励空港新城乡(镇)自主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双创平台,同时建立就业创业资金定向补贴机制,根据空港新城建设发展实际,每年对空港新城乡(镇)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资金给予保障。
此外,征地转非三年内的空港新城被征地劳动力开展创业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年内正常经营,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不能同时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创业成功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针对空港新城“四类人员”的创业需求,成都高新区将开展“创业+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导师面对面”指导等活动,引导从事乡村旅游、苗圃花卉、餐饮服务等创业。“四类人员”创业成功后,可申请享受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记者 余书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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