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春节买了阳晨2期里的一套好房,但是由于在外地安家了,本来现在房价又涨得快,就又东拼西凑的在外地买了房,合着就想把家里的卖了,但没有想到买房不容易,卖房也不容易.
刚开始在论坛发了帖子,有人说价格太高,有人说是炒房的,各种情况都能遇到.....
过了不久 在好友的介绍下有一对年轻夫妻想买我们的房子,就开始了讨价还价,想到是好朋友的朋友,又是正缺钱,就比较低的一个价格答应了.
然后给他们时间凑钱,我也准备着回去办手续,想不到在上周一我已经回去了,就要去办手续了,通知他们的之后结果跟我说两个因为男的外边有情人在闹离婚,不买了,气得我当时就后悔想到都是朋友的朋友,又在外地,才没有之前签合同和谈违约金什么的,这次的损失找不到人了,想想就当回家看望一下父母,何况人家是因为要离婚,又是朋友的朋友,就算了
但是没有想的是那个男的没有一句对不起的话,还说跟他没有关系,说钱在老婆手里,房子在我们手里,把我们气得,如果是时间和精力允许的话,就去告他们了!
本来想亲自去找他,跑到他们学校去大吵一架,毁毁他的声誉,在朋友的劝阻下,想想跟这种没有诚信也没有责任感更没有素质的教师声讨什么说法,没有必要了已经
但是经过这件事情后,我想提醒大家,不过是在什么关系下还是什么麻烦的情况下,都要事先约定合同和相互的违约责任,才能在关键时候保护自己的权利!
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房.
[ 本帖最后由 happyjm00 于 2007-6-30 16:25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