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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替我姐维权的贴子在简阳论坛已经发了二年多了
很高兴还有网友记得
虽然“闹”了五年多了,经历了五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我们也赢了,但事情依然没有解决。
双重户口依然是双重户口,
简阳公安一如既往地不直面问题重点,大打太极拳
用“当你耍流氓的时候,他们跟你讲法律,当你给他们讲法律的时候,他们跟你耍流氓”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
在最近一次向成都市市长信箱的回复中(至少投诉过14次),他们又开始大打太极,说已转交高新区处理
呵呵呵,可笑的是,高新公安电话告知没有接到过任何接洽,其在回复中也表明应该注销非法错误登记的户口。。。。。。
这个事情简阳公安“死瞌到底”五年了,法院判决由他们三个月重新做出注销决定,可是现在有半年了、、、、、
现在,这么“棘手难办”的事又想推给三岔那边,可惜人家现在不归你管了,人家不会为你再背黑锅。
人家为你背的黑锅还少么-----------年初高新那边对12乡镇的户籍开始了大面积的清理比对,个人认为这就是在为简阳公安的失职“擦屁股”,背黑锅
差距,这就是差距
有了问题不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而是一味的姑息坦护,包庇纵容。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五条 执法办案人、鉴定人、审核人、审批人都有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对执法过错所起的作用,分别承担责任。
对于这些应该承担责任的人,他们内部的纪委和督察都以“涉法涉诉”之名不予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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