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不久前,在湖北英山发生了,一城管队长阻止违建时遭偷袭致脑死亡的事件,然而死者并没有获得当地人的同情,不是因为死者本人的原因,而是 其身份是令人厌烦的“城管”,为什么各地人们会说“城管该死,死完都好”,难道是所有的群众都不心善?现在的城管 与群众的关系,有点搞成了像解放战争时期的,老百姓与国民党的那种你死我活的 胶着状态的关系。 当时新浪网和腾讯评论的今日话题都以《带着“獠牙”的城管难获同情》(2013-03-21 第 2372 期),全国各地的主流媒体、《中华论坛》也纷纷发表评论, 《是谁给城管安装上了“獠牙”?这两天城管再一次火了,这是一种沉痛的火。》 不得不再次引起人们沉重的思考。
在中国各地的城管,尽管城管 一再强调想文明,但他们在面对弱势群众时,就像一只只下山扑食的猛禽或者像恶狼,就象是还乡团,很恶劣。没素质的二不挂伍地,穿上了国家发的制服就变的不可一世的强者。任其胡作非为却从没很好的管理过。
许多摆摊的人确实是生活在最低层的劳动人民,迫于生计,上街摆摊,当然,也有为逃避市场税费而占街经商的嫌疑,但身着城管服的 所谓执法人员就必须对这类弱势群体暴力相向,野蛮动粗么?(翻阅四川省或者中国的所有法律文书,有哪一部法律是为城管制定的?最多可以靠一点儿边的就是城乡综合治理管理条例,严格就都不是法,而且城管在行使中实施的,1:非法特权一:对小贩的财物处置权公权部门处置个人财物,无非有四种情况:一是刑罚中的没收财产,这种没收由人民法院执行,不关城管什么事。2、非法特权二:对小贩的人身侵害权按照我国法律,任何人、包括执法人员打人都是违法的。按照我国的行政法律,在实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时,可以把限制人身自由作为手段,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执法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只能是警察。
还有人说:在美国、在德国,为什么没有城管,外国的城市仍然是和谐、有序,强烈建议取消中国的城管。,用白养这几十万人(还不算临时工城管)的钱用于农村的公路建设,也好农民出行顺畅, 也许中国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要规范管理,但为什么出现城管 频频发生与弱势群体的打人事件?为什么频频曝光的城管 打人事件中,都是城管的录相中只显示打人者是弱势的群众,城管打人的录像,他们自己可以删除?好在现在有一些街头拍客了,真实记录全过程,出现一些还原城管打人的真相,弱势的打人被逼到了什么地步,才出手的?
城管也许是腐败滋生的又一部门,在不少人的的印象中,还有人说:简阳城管仍至中国各地,是赋予特权的一群流氓组成,持强凌弱
真的不知,再说“简阳城管什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