肛正不屙 发表于 2010-3-31 13:40

大学生和失业、下岗人员创业优惠问题



信件主题关于大学生创业问题
来信人姓名正强来信时间2010-2-4 21:17:37

来信内容


段市长:百忙中打扰了!我08年6月毕业,09年12月失业(办理了失业证),现在从事家电批发和零售(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请问有无政策优惠?特别是税收方面。 找那些部门?谢谢!









回复人处理时间2010-3-23 10:18:30

回复内容


您好!作为失业人员,并已办理《失业证》的,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和一次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现在比较适合你的有创业培训,创业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共性教学与个性辅导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教你如何创办你的企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关于税收优惠,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税收优惠,必须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具体相关政策可咨询地税局综合科,电话:27246028. 如您想参加免费培训,可到市就业局咨询登记(咨询电话:23201633)。(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整理)


肛正不屙 发表于 2010-3-31 13:42


信件主题没有钱 想再就业创业
来信人姓名蒋世海来信时间2010-2-25 11:51:14

来信内容


川拖破产后 一直打工 现在年龄的增长 孩子也大了 打工难度越来越大 现在想自己和朋友开个小店 总投资约5万 但是我自己没有房子 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抵押 现在只有再就业优惠证和下岗证 我现在该怎么办才能开起小店呢??









回复人处理时间2010-3-23 10:09:38

回复内容


蒋世海同志: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还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关于创业扶持贷款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简府发【2009】119号)文件中规定:凡是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在规定的两年贷款期限内,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退伍军人从事微利项目的全额贴息,其他人员按规定享受50%财政贴息。两年到期后,经批准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须由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担保。如您想申请小额贷款,可到市就业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咨询、(咨询电话:23201633),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整理)

南华宫 发表于 2010-3-31 14:22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须由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担保。

如果没有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担保,看来就不行哈。

雾里探花 发表于 2010-3-31 16:08

贷款没那么容易,银行是要抵押的!

儒林寺 发表于 2010-3-31 16:11

没关系
没那么容易哦

小小奥特曼 发表于 2010-4-8 15:18

政策是好 但是真正的想落到个人的脑壳上的话··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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