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調の魚ζ 发表于 2012-2-7 23:54

请教个问题

是关于一件12年前的借贷裁决~~是上一辈的借贷 借贷双方均已去世当时49000的借款根据现有的资料(由原告提供的裁决书副本)来看当时是执行了23000元剩余的没执行过后这么多年也一直没提出来过去年底原告继承人申请了恢复执行并追加我为被执行人(我继承了房屋)   法院当即查封了我的房产      这些都不是问题
问题来了      由于我对当时的情况不了解于是我要求查看档案,其结果是查无档案~~~~审理和裁决档案均没有登记在册            法院依据啥查封我财产的? 只依据原告提供的附件裁决书就可以?不用核实?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2-8 00:54

楼主,先核实一个情况,“当时49000的借款根据现有的资料(由原告提供的裁决书副本)来看当时是执行了23000元剩余的没执行”是什么意思?现有的资料是指的什么?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2-2-8 09:36

没还完嘛

D調の魚ζ 发表于 2012-2-8 11:32

目前所有的依据就是当时法院判决后给原告的判决书和裁决书复印件加盖了公章(此判决已查无档案)裁决结果大致是被告无力偿还49000元欠款拍卖其50平米房产,但拍卖未果。房产折价23000元判给原告   然后此案沉寂了12年去年底原告继承人以欠款未全部偿还为由提出恢复执行法院当即查封了我的房产   当我提出查看卷宗时发现此案无任何卷宗和档案可查    同年间其他案件卷宗未遗失 本案卷宗应该也不属于遗失 因为登记簿上查无此案            法院只根据原告提供的复印件直接受理并查封了我的房产是否涉嫌违规?

D調の魚ζ 发表于 2012-2-9 12:27

话说这个案件根本就没归档~~~~这个是啥状况~~~十多年了突然冒出来   还给我说要拍卖我房产且这是我的唯一住宅我有商用房但是查封的是我的住宅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2-9 23:46

      楼主,你好,因近两日杂务繁多,所以没能及时对你的问题予以回复,请谅。现对你所提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供参考。
    首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裁定等)应当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相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只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
    你所述判决原已申请执行,说明申请人所持有的判决书已经交法院,现其持经盖章确认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复印件为依据申请恢复执行,符合逻辑也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当认可该复印件上所反映的事实,追加原被执行人的遗产继承人为被执行人。如你质疑该判决书和裁定书的真实性,应有合理理由,并负有举证责任。
    作为原被执行人的继承人,你仅需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放弃继承,就不承担责任。作为被执行人,你也有权请求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以便查找对己有利的依据。
    现在的问题是,你在法院查找不到该案档案,但这并不足以排除对方所提交复印件的真实性(因已盖章,说明是经与原件核对无异)。很大的可能,是该案档案在移交执行的过程中,因未最终结案且时间久远,而难以查找或遗失。你因无法查阅档案而使权利受限,甚至存在因此遭受损失的可能,但这,已经是另一个问题,恐也难以获得救济。
    以上回复,或有不周,也难以解决你的实际问题,请见谅,感谢你的信任。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2-9 23:53

补充一点,法院执行,可以查封所查知的被执行人任何财产,对唯一住宅,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行拍卖,但在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执行唯一住宅。

D調の魚ζ 发表于 2012-2-11 19:28

谢谢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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