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歌
发表于 2012-6-6 23:01
猪儿的窝窝也在城北市场楼上说,那硬是就整对了,呵呵
幽冉
发表于 2012-6-6 23:14
从正常渠道反映一下嘛
边走边唱
发表于 2012-6-7 12:41
今天上午,蓝水湾二期一期派出了代表到政府信访局理性反映此事,民政局和宗教局负责接待。民政局表示对弥陀寺在升阳洞山顶上建极乐殿一事确实没有批,宗教局说只是批准他们建寺庙,不知道是建极乐殿,放骨灰盒。
边走边唱
发表于 2012-6-7 13:02
http://www.babaoshan.com.cn/newsinfo.asp?class_id=9&id=150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25号)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 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疯猪
发表于 2012-6-7 16:29
边走边唱 发表于 2012-6-7 12:41 http://www.jy0832.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今天上午,蓝水湾二期一期派出了代表到政府信访局理性反映此事,民政局和宗教局负责接待。民政局表示对弥陀 ...
{:soso_e183:} 好~支持理性信访。看来他们是真不知道呀!静观发展!
无限期待
发表于 2012-6-8 12:12
中心沟壹零捌号
发表于 2012-6-8 12:16
强烈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苍天在上
发表于 2012-6-8 12:21
南华宫 发表于 2012-6-6 16: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说这样的极乐殿建在寺庙内,法律法规又是否允许呢???
成都有名的文殊院就建有这样的极乐殿。
成都文殊院极乐堂修建在地底下四米以下,是地宫。
中国另外一些地方寺庙的极乐堂之类殡葬建筑也都在地底下,或远离城市,并且通过了政府的严格审批。
简阳这个弥陀寺搞的极乐殿是在整个简阳城市上空,跟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阴阳学,风水学完全背离!!
并且,没有取得政府的审批!!!
其选址和整个实施过程完全违背中国殡葬法法律!!!
暴牙齿
发表于 2012-6-8 12:24
坚决取缔违法建筑!!!!这个。。。可以强拆!!!!!那些拆房子浪门凶的喃???快去施展手段了!!
苍天在上
发表于 2012-6-8 12:26
简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无权审批极乐堂建筑的!!!!!弥勒寺所谓的政府批准只是这个简阳市宗教事务局!!!
舞动
发表于 2012-6-8 12:48
必须要求拆掉{:soso_e113:}
雨歌
发表于 2012-6-8 14:15
据说昨天民政局告诉上..访的民众代表,之前他们没有审批,现在要补发一个文件,告诉大家这个极乐堂是没有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喊代表们告诉大家不去买就是……
糊涂
发表于 2012-6-8 14:19
寺庙本来就隔城区近,还在城市上空大张旗豉的搞这些,以后河对面的规划公园登高望远还不是看得见,坚决取缔违法建筑,还一方青山绿水,虽然本人也还有点信佛,照片上看好象审批了的哦,这些领导啊,估计拿来的文件看都没看就签上大名了,没法,因为领导都很忙
天蝎百变
发表于 2012-6-8 14:55
不同意那个整哦
苍天在上
发表于 2012-6-8 14:59
照片上审批部门是简阳市宗教局,按国家相关法律,它是无权审批极乐堂修建的!
苍天在上
发表于 2012-6-8 15:08
极乐堂的修建事关重大,是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严格审批的!!
苍天在上
发表于 2012-6-8 15:17
必须经过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喪葬法律具体法律条例审批!
正因为它的选址等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所以民政局根本就没批
苍天在上
发表于 2012-6-8 15:31
如果相关部门不按国家法律乱审批,出了问题追究责任它也吃不了兜着走。民政局还没得那么瓜。
雨歌
发表于 2012-6-8 18:19
今天下午民政局已发出公告,弥陀寺极乐堂完全是违法建筑,刚才才从小区门口看到的,各栋楼门口都贴了有。
xxr
发表于 2012-6-8 18:45
违法的都可以修到那么高了?执法部门得爪子喃?不作为?那么大个东西,未必然除了老百姓,就再也没人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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