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a9 发表于 2012-11-13 14:41

女子腿中钢板10个月后断裂 医院承担50%责任

因右腿被撞成骨折,医院给她装了钢板。10个月后查出钢板断在腿里,她把院方告了。昨天,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法院获悉,因医院无法证明钢板断裂是张女士过错造成,让张女士承担全部责任,有违公平原则,为此,医院被判承担50%的补偿责任。钢板植入10个月后断裂2009年11月8日,在骑电动车上班的路上,张女士被车撞伤。送医后发现,右腿被撞成腓骨粉碎性骨折。9日,惠济区人民医院给张女士做了手术,张女士的右腿里被植入一块钢板,长约12厘米。伤筋动骨100天,3个多月后,张女士出院。后来她去医院复查过,一切正常。10个月后,张女士感觉固定钢板的地方越来越疼,她发现右腿出现了畸形。在另外一家医院检查发现,植入腿里的钢板已断裂。为解决钢板断裂的痛苦,2011年1月,张女士又做了一次手术。折腾了一年多,张女士认为,自己严格遵照医嘱吃药,并坚持在床上进行恢复训练。在固定石膏的3个月里,也没有负重。而医院有提供安全医疗服务的义务,应该为钢板断裂负责。就赔偿问题,张女士把惠济区人民医院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医院担50%责任张女士特意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安装钢板的诊疗过程没有问题。张女士还申请了质量鉴定,钢板的质量符合标准。医院辩称,张女士入院后接受了详细的检查,而且手术很成功,张女士还在手术同意书上签过字。而张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遵守医嘱,没有过早负重。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鉴定结果,医院手术与张女士腿内钢板断裂没有因果关系。同时,法院认为,张女士作为患者,在医疗纠纷中是弱势群体,医院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没有证据证明钢板断裂是张女士的过错造成的。如果由原告承担全部责任,有违公平原则。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综合本案情况,法院判处医院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50%的补偿责任,共计16775.70元。法官称,双方没有上诉,医院已将补偿款付给张女士。(线索提供:李传林、新强)(记者 赵强)

soma9 发表于 2012-11-13 14:42

遇到這種事真倒楣~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2-11-13 15:19

帮顶。

万水千山总是情 发表于 2012-11-13 16:02

钢板也会断?!没柔性嗦?!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1-13 23:07

这个案子有意思,既然医院诊疗活动没有过错,钢板质量也符合标准,那医院哪里来责任呢?所谓患者是弱势群体,并不能成为判案的理由,关键还是这个医院答辩得好,手术很成功,张女士还在手术同意书上签过字。而张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遵守医嘱,没有过早负重。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钢板断裂是因为张女士过早负重了。要我是法官,既然你主张是人家过早负重导致了钢板断裂,那举证责任也就转移到你医院的头上,那就喊你来证明张女士没有遵守医嘱过早负重,这是你自找的,我还正愁这个案子不好判呢?
哪里还需要引用啥子公平原则嘛,不伦不类的。呵呵

soma9 发表于 2012-11-13 23:23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1-13 2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案子有意思,既然医院诊疗活动没有过错,钢板质量也符合标准,那医院哪里来责任呢?所谓患者是弱势群体 ...

{:soso_e179:}專業人士就能看出卯巧~我們只能看看熱鬧~{:soso_e128:}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1-13 23:28

soma9 发表于 2012-11-13 2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專業人士就能看出卯巧~我們只能看看熱鬧~

谬赞,不好意思{:soso_e106:}
只是想帮大家看清楚些,现在的一些案子真的不好评说

soma9 发表于 2012-11-13 23:33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1-13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谬赞,不好意思
只是想帮大家看清楚些,现在的一些案子真的不好评说

所以說我們國家司法建設還任重道遠啊~{:soso_e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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