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无信的房地产开发商,政府监管何在?
言而无信的房地产开发商,政府监管何在?尊敬的简阳市委王书记:您好!在此向你投诉简阳香港城南街1号公寓楼的房地产开发商言而无信的种种行为,希望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开发商在2010年元月与我们签定房屋拆迁协议时,郑重向我们承诺:1.房屋入住后,还房户按0.8元/平方米.月收取,而今却是按1元/平方米.月收取;2.房屋入住后的第一年,还房户免交住房维修基金,而今却是接房时就必须交40元/平方米的维修基金;3.我原来的旧房有水、电集体户头及闭路的专户头,而且水通、灯亮、闭路插上线就能看电视,而今接房时,说是水户头免费给我们换成专户户头(有何时凭证?),水、电和闭路都要自己另外请水电师傅安线之后才能使用,让我们无顾支付了近4000元的费用,这与合同上说的我们旧房有啥赔啥(开发商已赔付的除外)相背吧?而且我们超平方的部分是按商品房的标准另外给了钱的,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享受商品房无“五通”费的政策?在此我代表已交了电力专户安装费(3500元/户)的18户还房户,感谢市委市府对我们还房户能一事同仁地享受电力免费改造(集体户改专户)关心与支持,但遗憾的是:后面254户还房户都没有交3500元的电力专户安装费,开发商凭什么百般无赖地拖延而不退还给我们。试想,要是我们在接房时少给3500元,开发商会大发慈悲让我们接房吗?4.再有,临到2010年5月我们向开发商交钥匙领过渡安置费时,开发商无顾扣了我们300元的水电押金,说是怕我们交钥匙之后又回去住,产生费用,并且承诺在我们接新房时就退还。可是,在我们接房时有关办事人员却让我们先自己收好,何时退还听通知。而今我已接房将近1个月,仍没有退还给我们,这与市面的无赖有何区别?我自己的钱被无赖侵占了,还叫你听后通知,试问开发商在取钱的时候,为什么不说听后通知呢?难道他们是要让钱生子,子生孙,好让他们遗臭万年不成? 5.此开发商交接房过程,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让我们先交钱、先签字,后验房,试问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何在?可悲的是,相关部门的办事人员也在场,也在办理有关手续,难道他们是不懂法,还是纵容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的房子厨房和卫生间都漏水,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我们找物管,物管先说他们忙于交房,而后说是正月初八让我们去找他们,马上给我们整.可到正月初八他们又说,工人还没有上班,而后又让我们关水测试(我们在元月份就关了5天多的水进行了测试,叫物管来看测试结果。他们说忙,我们就叫了门卫一起去,而后在物管的验房结果问题单上注明了存在的种种问题,现在物管叫我们再做,拖延时间,耽误我们的工作和并且多支付不少车费和新房出租费用,是不是应该让开发商赔偿我们呢?),再后.......遥遥无期啊!时至今日,开发工程工程师,却说我们动了,他们就不管了,可是这是我们造成的吗?要是开发商按国家的验房、交房程序并及时处理会出现这各情况吗?可是,我们并没有动过啊? 总之,恳请市委市府帮忙,让开发商马上退还我们18户还房户的电力专户安装费(¥3500)和水电押金(¥300)共计¥3800,同时及时协调物管处理厨房和卫生间防漏水不合格问题。谢谢!谁强谁弱,政府就监管谁,支持楼主,坐等解决。 楼主:此信是否发到书记信箱??? 路過幫頂~~ 香港城1#公寓是市政府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简阳九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的南街筒子楼改造项目,是政府的惠民工程。 2013年1月31日交市信访办,尚未得到回复的反映。 2月4日,开发商通知,不收电度表的费用了,要求拆迁户们去接房。 当我们缴清了合理、不合理的费用,打开了各自的拆迁安置还房,我们惊诧了,这就是政府惠民的拆迁安置还房吗???? 关于南街筒子楼改造拆迁安置房交房存在问题的反映(二)
根本没有达到拆迁安置还房要实现五通,拆迁户们提扫帚进屋的的目的。 开发商为了得到好地块,在拆迁时什么都要承诺、答应,如果把这些所谓的承诺都每字每句写在协议书上,他们就是想抵赖都不行,卖那么高的商品房,却苦了为房子奔波一生的老百姓,政府的惠民工程也只不过是幌子 估计要遭和谐、、、及时占位看热闹。。。 不太清楚,围观一下~~ 房啊,人民的大事 感谢各位有正义感的网友们的支持与厚爱。我要强调的是,到目前为此,我们仍没有拿到开发商交房必备的《房屋质量保证承诺书》。而我们的监管部门在这种情况之下,居然同意开发商交房,是何居心?为真正为民办实事,惠民工程吗?再有我妻子昨天因开发商交的厨房和卫生间防漏水不过关,去找开发商和物管,他们工程部的经理态度蛮横,居然拒绝我们的要求开发马上整改或重新做一次防漏水的合理要求,最后在我妻子的大吵大闹之下,勉强给了我们400元,叫我们自己人请人整,可是同时要求我们答下今后工作本屋的防漏水出现问题与开发商和物管无任何关系的不平等协议书。试问:我们的政府,我们在年前1月31号就填写了验房是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到了年后的今天,居然不理不问,这是何道理?难道政府也成了开发商的政府不成?要么让我们再等到正月15以后,请问连政府等级都在正月初七、八就上班了,难道开发商比政府还政府?可悲啊,完成是个无赖! 凡事有点作为的基本上无暇上论坛哦
发发牢骚 大家该咋地就咋的吧
漫漫维权路啊。 朱小羽 发表于 2013-2-21 2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开发商为了得到好地块,在拆迁时什么都要承诺、答应,如果把这些所谓的承诺都每字每句写在协议书上,他们就 ...
写在协议书上所有的承诺,最后都被删除了,因为他们是格式合同。 只愿被妥善解决! 只愿被妥善解决!
论坛只能作为发泄牢骚的地方,我们都支持楼主,但我们都无解决问题的权利,楼主的维权路还长啊,得找相关部门和人员才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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