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无信的房地产开发商,政府监管何在? 尊敬的简阳市委王书记: 您好!在此向你投诉简阳香港城南街1号公寓楼的房地产开发商言而无信的种种行为,希望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 开发商在2010年元月与我们签定房屋拆迁协议时,郑重向我们承诺: 1.房屋入住后,还房户按0.8元/平方米.月收取,而今却是按1元/平方米.月收取; 2.房屋入住后的第一年,还房户免交住房维修基金,而今却是接房时就必须交40元/平方米的维修基金; 3.我原来的旧房有水、电集体户头及闭路的专户头,而且水通、灯亮、闭路插上线就能看电视,而今接房时,说是水户头免费给我们换成专户户头(有何时凭证?),水、电和闭路都要自己另外请水电师傅安线之后才能使用,让我们无顾支付了近4000元的费用,这与合同上说的我们旧房有啥赔啥(开发商已赔付的除外)相背吧?而且我们超平方的部分是按商品房的标准另外给了钱的,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享受商品房无“五通”费的政策? 在此我代表已交了电力专户安装费(3500元/户)的18户还房户,感谢市委市府对我们还房户能一事同仁地享受电力免费改造(集体户改专户)关心与支持,但遗憾的是:后面254户还房户都没有交3500元的电力专户安装费,开发商凭什么百般无赖地拖延而不退还给我们。试想,要是我们在接房时少给3500元,开发商会大发慈悲让我们接房吗? 4.再有,临到2010年5月我们向开发商交钥匙领过渡安置费时,开发商无顾扣了我们300元的水电押金,说是怕我们交钥匙之后又回去住,产生费用,并且承诺在我们接新房时就退还。可是,在我们接房时有关办事人员却让我们先自己收好,何时退还听通知。而今我已接房将近1个月,仍没有退还给我们,这与市面的无赖有何区别?我自己的钱被无赖侵占了,还叫你听后通知,试问开发商在取钱的时候,为什么不说听后通知呢?难道他们是要让钱生子,子生孙,好让他们遗臭万年不成? 5.此开发商交接房过程,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让我们先交钱、先签字,后验房,试问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何在?可悲的是,相关部门的办事人员也在场,也在办理有关手续,难道他们是不懂法,还是纵容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的房子厨房和卫生间都漏水,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我们找物管,物管先说他们忙于交房,而后说是正月初八让我们去找他们,马上给我们整.可到正月初八他们又说,工人还没有上班,而后又让我们关水测试(我们在元月份就关了5天多的水进行了测试,叫物管来看测试结果。他们说忙,我们就叫了门卫一起去,而后在物管的验房结果问题单上注明了存在的种种问题,现在物管叫我们再做,拖延时间,耽误我们的工作和并且多支付不少车费和新房出租费用,是不是应该让开发商赔偿我们呢?),再后.......遥遥无期啊!时至今日,开发工程工程师,却说我们动了,他们就不管了,可是这是我们造成的吗?要是开发商按国家的验房、交房程序并及时处理会出现这各情况吗?可是,我们并没有动过啊? 总之,恳请市委市府帮忙,让开发商马上退还我们18户还房户的电力专户安装费(¥3500)和水电押金(¥300)共计¥3800,同时及时协调物管处理厨房和卫生间防漏水不合格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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