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聚餐猝死是工伤吗? 家属不服状告人保局
员工聚餐猝死是工伤吗? 家属不服状告人保局老板请客吃饭,员工席间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浙江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人保局)对此作出了不予认定的决定,而坐上了被告席。浙江天台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该案原告是死者马失通的父母,两人都是临海人。老年丧子,坐在原告席上的两位七旬老人显得很憔悴。据介绍,死者马失通原系临海某礼品公司车间主管。2月4日,因临近春节,公司普通员工开始放假,而管理人员则在2月5日继续上班。当天上午,马失通和其他几个管理人员从8时开始整理公司样品间,直到10时左右整理结束。老板林令华决定,请当天上班的员工到酒店吃饭。11时30分,马失通等人离开公司前往酒店,大约12时开始吃饭。席间马失通突然晕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6时15分死亡。4月底,临海市人保局对马失通的猝死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7月底,临海市政府复议决定维持不予认定工伤。8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人保局的该决定,并责令其重新认定为工伤。庭审中,双方对死者系猝死未有异议。但原告认为马失通参加聚餐属于“工作时间”内,也符合有关“工作岗位”的规定:一来中午聚餐是公司安排,并非员工自费,二来聚餐时林令华计划布置明年工作,其中还涉及到马失通的工作岗位。所以,应将聚餐视为上午工作的延续和工作场所的延伸。被告临海市人保局则辩称,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经调查得知老板请吃饭的目的是为了在年终感谢管理人员,既不是公司组织安排的一项活动或工作,也不是正常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马失通突发疾病时并未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可予视同工伤”的情形。这个嘛····确实不好判 张朵儿 发表于 2013-9-24 1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嘛····确实不好判
主要还是法律不完善
这个是公司组织的活动,肯定要负责员工安全的,应该是工伤才对。 徐律师来说一下喃… 零度 发表于 2013-9-24 1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是公司组织的活动,肯定要负责员工安全的,应该是工伤才对。
不好界定,要是老板们都看到这个帖子,估计以后都不敢请员工吃饭了
soma9 发表于 2013-9-24 1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徐律师来说一下喃…
坐等。。。
开心泡泡猫 发表于 2013-9-25 0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好界定,要是老板们都看到这个帖子,估计以后都不敢请员工吃饭了
所以不能让老板们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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