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毅 发表于 2016-2-29 08:11

太拽了!

沱江路亚 发表于 2016-2-29 08:15

交警的活做完了,如果我没说错,下一步是刑警的事了。

付国宾 发表于 2016-2-29 08:21

简阳2016头号超哥。

张专一 发表于 2016-2-29 08:27

有钱就是任性

梦归西蜀 发表于 2016-2-29 08:44

轩辕鉴 发表于 2016-2-29 01:01
http://weibo.com/u/3911095595/home?topnav=1

中国的法律应该改一改了,像类似的肇事者,就应该抓获后,斩断双脚,双手,然后抛弃大街,让新闻曝光,以后,看谁还敢做第二个!!!

梦归西蜀 发表于 2016-2-29 08:46

中国的法律应该改一改了,像这样的肇事者,抓获后,直接斩断双脚,双手,然后抛弃大街,让媒体曝光,看以后谁还敢效仿!!

taobaorui 发表于 2016-2-29 08:53

正准备睡觉,被这巨响惊醒,在卧室目睹全过程,和看电影一样,就是脚发软……还好没伤人

我该不该善良 发表于 2016-2-29 09:03

肇事车辆逃逸,目前还没有被抓到。

andymaoj 发表于 2016-2-29 09:22

没事,路虎哥有钱,只要没有撞死人,撞坏的车车全部给你们换新车,
用钱换得受害者的凉解,这点小犯罪估计牢都不得住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 编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烟不离手 发表于 2016-2-29 09:33

比牛B还牛B

洋葱 发表于 2016-2-29 09:45

这种事直接枪毙

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16-2-29 10:08

...................

点上一支烟 发表于 2016-2-29 10:13

andymaoj 发表于 2016-2-29 09:22
没事,路虎哥有钱,只要没有撞死人,撞坏的车车全部给你们换新车,
用钱换得受害者的凉解,这点小犯罪估计 ...

这个怕不只是故意毁坏财物了吧,至少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看这些被撞的车这么严重,路虎哥那速度不可能看得清有没有行人,没伤亡只是我简阳运气好,新常态下还这么嚣张,你懂的。。

cctv 发表于 2016-2-29 10:20

看车牌都是牛b人物

天府才子 发表于 2016-2-29 10:31

对于这种报复性心里的人一定要要处理!

天府才子 发表于 2016-2-29 10:34

对于这种具有报复性心里的人,一定要严肃查处!

天府才子 发表于 2016-2-29 10:35

对于这种具有报复性心里的人,一定要严肃查处!

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16-2-29 11:01

呵呵。我不说话,十里坝被逮了。嫌疑车辆路虎


识途 发表于 2016-2-29 11:06

应该严惩这个SB。

雄州人一 发表于 2016-2-29 11:08

怕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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