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你们可以置若罔闻,那就法院见吧!!!!!!!为方便大家阅读,我把相关贴子的衔接好了
警察叔叔:50块钱你也瞧得起???
50块钱引发的事件有结果了
按流程来办 应该按法定程序来办吧? 支持 哎呀~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6-11-9 14:06
支持
谢谢支持
周先生 发表于 2016-11-9 14:38
哎呀~
你哎呀啥子???是不是觉得我胆子有点大,敢跟公安闹?? 自古民不与官斗 但现在已经是新社会 了,法治社会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1-9 15:21
但现在已经是新社会 了,法治社会
佩服你的勇气,省会城市应该不会乱来了 海布里之王 发表于 2016-11-9 15:37
佩服你的勇气,省会城市应该不会乱来了
没那么简单哈,有个穿了马甲的当权人士公开表示要跟我死磕到底。
没看懂 两个户口不是应该注销一个吗 月之小丑 发表于 2016-11-9 18:43
两个户口不是应该注销一个吗
现在我们就是主动要让他注销, 就算是违法执法机关也应该按程序来 支持楼主 烟不离手 发表于 2016-11-9 19:11
就算是违法执法机关也应该按程序来 支持楼主
谢谢支持 佩服楼主 越来越民主的社会,有些东西就是要斗摁。。。 其实我才不想跟他们斗硬
主要是有些人做些事来太气人了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1-9 14:41
你哎呀啥子???是不是觉得我胆子有点大,敢跟公安闹??
吃包烟都是七.八十
整的太复杂了
你没有上班哇
估计是闲职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