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罗 发表于 2018-6-12 12:12

简阳某婚庆公司主持人,朋友圈公然辱骂国家公职人员!

在网络上公然针对特定的群体或对象进行攻击、辱骂,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寻衅滋事的规定,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是对特定的公安民警进行谩骂,损害民警人格和名誉的,公安机关也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利用QQ、微博、微信朋友圈等信息网络设备发布辱警信息,肆意滋事、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根据我国刑法和2013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按寻衅滋事罪处理。
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对警察必要的敬仰,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公民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方式提出,采取网络辱骂等方式,明显不妥当。无论是网络名人还是普通百姓,在网络虚拟空间里,公民的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网民在网络上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也要遵纪守法,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法治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任何人不能口无遮拦,任何人也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



寒山 发表于 2018-6-13 09:29

文革期间,贾家镇一穷困社员唱歌走掉: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的人民吃不饱。即遭革命群众扭送公社,关押直死。三岔公社一社员,每天喝红苕汤,冒酸水,夹了块红苕喂墙上红太阳画像的嘴,念叨:老人家你知道我们每天活成什么样子,你也尝尝红苕。被告发后,被公社逮捕关押致死。简阳县城一老师批改学生作业,用红笔删除一段重句,不小心将红太阳***勾了,罪名是:让红太阳***万箭穿心,被关押折磨。文革岁月流行相互告密,民众是不敢随意说话的。即使暴力机关的公检法,也被号召砸烂公检法,一切权力归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    免于恐怖的自由、捍卫人说话的权利,是人自由的基本权利。   1楼的言行,激起了痛苦的回忆,老朽已跟不上时代了,但实在不愿意看到文革的疯狂在当今的社会再度重现、祸害子孙。

tcct88 发表于 2018-6-12 21:35

10号腾讯有条视频新闻,标题叫:电影巨星在颁奖礼上大骂:特朗普去死 全场鼓掌雷动

发条罗 发表于 2018-6-12 12:15

警察是统治阶级为维护统治秩序而设置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接其执行的任务不同,各国分别设有不同的警种,如户籍、交通、刑事、司法、治安警察等。行使警察职能的官吏,是在与国家机器的形成的同时出现的。中国在先秦时代已出现具体执行警察职能的官吏。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实行的是司法与行政合一、军警一体的体制,警察始终未能形成独立于其他部门的组织系统。

问禅明月君 发表于 2018-6-12 12:30

这才是……

骑马过海 发表于 2018-6-12 12:33

搬个小板凳前排看看

文大爷 发表于 2018-6-12 12:52

不是违法,写错了,群主写得人家肯定是婚车停哪里或者走得慢,你可以先劝不要影响交通,上前就吼天吼地

发条罗 发表于 2018-6-12 13:01

文大爷 发表于 2018-6-12 12:52
不是违法,写错了,群主写得人家肯定是婚车停哪里或者走得慢,你可以先劝不要影响交通,上前就吼天吼地 ...

“不是违法。”请问是什么?
你从哪个字看出了我肯定说了什么?

愤怒囚徒 发表于 2018-6-12 13:27

言论自由还是要有的,执法还是要讲究下方式方法。

疯猪 发表于 2018-6-12 13:54

文大爷 发表于 2018-6-12 12:45
...

多了解点法律常识吧

疯猪 发表于 2018-6-12 13:58

有可能是误会,但是,不管是正式干警也好是辅警也好,既然在纠正行为,肯定是违章在先;既然违章了,不管结果如何,我觉得首先应该改正。

大喜是人生大事,祝新郎新娘幸福。

漫步滨江路 发表于 2018-6-12 14:53

要换成6几、7几年,直接斗死,本来就该是为人民服务的

夜月洞主 发表于 2018-6-12 14:55

我怕,就看看。

糊涂糊涂蛋 发表于 2018-6-12 15:08

看看嘛

CECLY36 发表于 2018-6-12 15:49

反映了这个社会对公职人员的仇视

嘀嗒叮咚 发表于 2018-6-12 16:05

感觉一来大家就觉得是交警没有好生处理,暴力执法之类的,仇视哦,本来就有错,现在有些人无理也是够了

灬永远有多远灬 发表于 2018-6-12 16:08

骂公职人员?想怎么解决??公职人员高人一等???公职人员不是人民的仆人吗?为什么骂不得?

简州阳安 发表于 2018-6-12 16:11

对对对,伟大的人民警察跨省追捕谭秦东,成鸿茅药酒的走狗这件事也不能批评噶?

吴言博 发表于 2018-6-12 16:35

我觉得结婚人家就一次。 能通融一点就通融一下,毕竟没在影响大局交通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下吧。?
法律不在乎人情,我相信每个结婚的车队。遇到这种执法态度
哪个都冒火。

andymaoj 发表于 2018-6-12 16:40

好NB的样子,好一句国家公职人员
一种高高在上,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感觉

坐等以此为契机,公器私用,打击报复胆敢公然辱骂国家公职人员的刁民

灬永远有多远灬 发表于 2018-6-12 17:19

andymaoj 发表于 2018-6-12 16:40
好NB的样子,好一句国家公职人员
一种高高在上,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感觉



楼主认为骂公职人员就是违法,就是凌驾法律之上,这些话信手拈来。

楼主恐怕就是个不能被主人骂的什么人员。

灬永远有多远灬 发表于 2018-6-12 17:21

简州阳安 发表于 2018-6-12 16:11
对对对,伟大的人民警察跨省追捕谭秦东,成鸿茅药酒的走狗这件事也不能批评噶? ...

新闻说谭疯了,唉。。。鲁迅在课文中逐渐减少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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