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2 15:52

世间再无房地产

民网 10-11 08:25
近期,关于楼市的新闻满天飞,都不友善。

“金九银十”比冰冰还凉,万科在内部大会上声嘶力竭地喊“活下去”,“房闹”重出江湖、拉起条幅打砸售楼处,各大房企纷纷降价促销,燕郊房价跌至地板无人问津,还有那扑朔迷离的大杀招“取消预售款”,就连降准利好也被注释为“与卿何干”,这让楼市看上去笼罩在一片至暗时刻。

从前是个王者,现在变成了青铜。

过去20年的市场记忆是,经济一旦放缓,楼市调控就要放松甚至刺激。今年的经济形势稍显严峻,稳增长成为重中之重,房地产会不会再次逆天改命?中央一口气提出了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和稳预期,稳字当头。“六稳”之中,没有房地产。一点都没有拖泥带水。

于是,政策无动于衷,调控板脸依旧,楼市慌得一批。过去20年人们一直在谈论房地产拐点,但当拐点真正来的时候,才发现既不是大张旗鼓,也没有箪食壶浆,而是文火温水,润物细无声。拐点下的房地产,游戏规则改弦更张,随着时间这味催化剂,一根无足轻重的稻草,就能压倒房价永远上涨的预期。

没有永远上涨的房价,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却又笃信自己是拿镰刀的人,而非被割伤的韭菜。房地产喜欢温故1998年和2008年。20年前,房改肇始,商品房和市场化一扫亚洲金融危机阴霾,成为经济引擎和支柱产业。10年前,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全球,中国出台了“4万亿”救市,原本准备过冬的房地产大幅反弹,房价扶摇直上。中国老百姓对于这一反弹的印象过于深刻。从此,房子成为执念,涨价预期牢不可破。

2018年再次“逢八”,但是中国经济环境“换了人间”。房地产唯有丢掉幻想,适应新常态,等待新周期。这个新周期,不是房地产自己的市场起伏小周期,而是整个中国经济去杠杆、供给侧和创新型的大周期。

经过一年半时间史无前例、疾风骤雨的楼市调控,预期洗牌,房价“入笼”,长效机制的轮廓隐约可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是新时代住房制度的脚本,房地产必须要回到这个框架里,有所裨益,而不是拖后腿和生事端。

世间再无房地产。这个“再无”,不是房地产的清零,而是那个地王频仍、房价高烧、房企暴利和全民杠杆炒房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往后,哪怕经济仍在L型底部徘徊,哪怕外部贸易环境敌意愈浓,房地产仍被压在五指山下,上面贴着“房住不炒”的封条。至于中国经济的今天和明天,则是“共克时艰”和减税降费的改革宏大叙事。

拐点之后,再出现反转的可能性,应该不会高过中国锦鲤信小呆吧。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2 16:07

房地产已被贴上了“房住不炒”的封条,寓意深刻!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2 15:53

人民网 10-11 08:25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2 16:02

人民网今天发了一篇文章“世间再无房地产”,寓意深刻!!!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2 16:06

等着看那位放了多年大炮的人,还敢不敢出来任性一回?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2 16:17

国家在暗示炒房客,2018年只是开始!

周先生 发表于 2018-10-12 17:20

关键是落实

战乱乌鸦 发表于 2018-10-12 18:21

就像唱涨一样,现在还唱衰了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2 18:23

手里有房的,赶紧出手了,否则这次会真砸自己手里!

不知道不知道 发表于 2018-10-12 18:38

唉……反正买不起房,看看……心塞的很

乡坝头的娃儿 发表于 2018-10-13 11:29

我还是那句话:房价一定要同地方经济相匹配,与城市最低基本工资相吻合,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3 11:53

楼上放心,住房问题的重视已上升到国家层面,“居者有其屋”将写入国家“五年计划”,五到十年后,炒房客这个词将从中国消失。

香山居士 发表于 2018-10-13 12:59

最近,|全球股市的暴跌,似乎让人预感到经济危机已悄悄来临!准备过冬吧!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3 13:22

香山居士 发表于 2018-10-13 12:59
最近,|全球股市的暴跌,似乎让人预感到经济危机已悄悄来临!准备过冬吧! ...

但愿不要引爆中国的楼市,还是希望一步一步的下楼梯!

乡坝头的娃儿 发表于 2018-10-13 15:45

相关部门就是要强制性的控制房价,现在成都范围内的水平就是在2000—4000平米,超过或低于这个交易价的,规定不能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大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关键在ZF控制打击力度问题上!

ILoveJianY 发表于 2018-10-13 16:14

乡坝头的娃儿 发表于 2018-10-13 15:45
相关部门就是要强制性的控制房价,现在成都范围内的水平就是在2000—4000平米,超过或低于这个交易价的,规 ...

太贵了,直接分房最好,一分钱不花!

乡坝头的娃儿 发表于 2018-10-13 16:47

二手房交易绝不能高于新房子价格,新的替代旧的,这才是正常逻辑,二手房就要像汽车一样,只要是过手后,就一定要贬值才对!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3 18:28

河北:擅自预售商品房的企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 2018-10-13 17:00 新华通讯社 T大 新华社石家庄10月13日电 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河北将对房地产开发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对擅自预售商品房的企业一律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预付款1%的罚款;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名单中的企业和人员,5年内将不得进入该市场。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国土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意见提出,对开发企业,凡擅自转让开发项目的一律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收取或变相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的一律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属擅自预售商品房的一律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预付款1%的罚款;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开发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受到处罚的,一律依法按单位罚款额的10%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同时,河北将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将违法开发企业以及为违法项目提供服务的建筑施工、渣土运输、中介服务、供水、供电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记入“黑名单”。各部门将实行联合惩戒,凡记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律实施不低于5年的市场禁入措施。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3 18:29

河北又对楼市放大招了!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10-13 18:30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不但没有象有些人想的松绑,还在继续加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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