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有点忙 发表于 2020-7-3 23:32

违规2楼修建游泳馆

简阳市丽都苑小区52户居民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哈泊妮婴护馆”违规建设游泳馆严重影响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请求
简阳市丽都苑小区52户居民反映“简阳市丽都苑小区1栋二楼哈泊妮婴护馆违规建设游泳馆,严重影响居民安全,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及时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起,哈泊妮婴护馆租赁丽都苑小区居民住宿楼1栋的二楼开设游泳馆。在没有获得相关手续(安全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私自在二楼进行游泳馆建设施工作业,将承重柱打孔、楼板损坏、割裂部分钢筋,改变楼房结构和原设计用途(破坏程度有现场照片)。
小区住户反映后,物业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射洪坝街道办和居民委员会于12月27日,市房管局房安办12月27日分别到现场进行了查看,12月30日市住建局到现场查看,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明确没有取得《装修许可证》和《安全认证书》,必须停止施工,依法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业主被迫暂停游泳馆施工作业,但房屋结构已经遭到很大程度损坏,居民于2020年3月10日先后又向市房管局、住建局、应急局、街道办等交了反映问题和要求解决问题的书面请求(见书面材料,要求相关部门对哈泊妮婴护馆违法施工作业的行为严厉查处督促哈泊妮婴护馆必须在居民住户代表同意下,尽快找有资质的权威机构鉴定清楚违法施工是否对房屋整体安全结构造成损坏);
后来,哈泊妮婴护馆业主2019年底出具了一份《检测报告》,贴在小区里面(小区正对大门口左面公告栏):《检测报告》明确检测对象是对哈泊妮婴护馆业主送去的关于住房楼板水混和钢筋样品(实际上是施工作业从楼板和承重柱拆下来的水泥钢筋)的质量检测,认为哈泊妮婴护馆业主送去的关于住房楼板水泥和钢筋质量样品符合建筑质量要求,同时明确只对送去的本次样品负责,也明确建议对原施工作业造成的房屋结构改变进行检测评估和恢复。到2020年6月19日,又提交了一份《鉴定报告》(见材料《鉴定报告》明确是“简阳市丽都苑—1#楼二楼地板的构件几何尺寸、钢筋配筋、混泥土强度满足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技术指标,明确自行对破坏的混凝土进行恢复时没有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后处理)根本不是整体安全结构的鉴定。同时提交了由简阳市房产保障中心批准的两份《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见书面材料)并张贴于丽都苑小区公示栏。就声称“其工程合法,并说不管其它的,要强行施工”。
6月22日上午游泳馆业主与居民业主代表现场发生争议,后射洪坝街道办和居民委员会、房管局(两位同志其中一位姓毛的主任)有关人员到现场,居委会同志表示要尽快组织调解。
后2020年6月23日下午,成都市电视台今晚800记者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采访并于6月24日报道。
2020年6月30日,社区居委会组织双方调解,没有取得一致意见。
二、居民住户强烈诉求
(1)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哈泊妮婴护馆违法施工作业的行为;
(2)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督促哈泊妮婴护馆必须在居民住户代表同意下,尽快找有资质的权威机构鉴定清楚违法施工是否对房屋整体安全结构造成损坏的鉴定(而不是无关的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修复;
(3)由简阳市房产保障中心批准的两份《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见资料)批准内容根本与居民反映问题和诉求无关?同一审批事项的两份《批准书》的地址为啥都不一致?《批准书》对住宅和非住宅认定都自相矛盾?在审批过程中关联方有重大分歧和存在纠纷,涉及居民安全的非常敏感的建设施工行为,建设方明显还存在前期违法行为,还下达出具这样的审批书?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调查是否存在违法审批和行政乱作为?
(4)在问题没有明确获得解决前,不得施工作业;同时,对能否开设游泳馆,在住户同意下,游泳馆业主必须请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的三方机构依法按照技术规范充分验算出具报告,论证清楚后再确定。
以上是我们的强烈反映,请相关部门本着对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还没有收到复工通知单依然继续施工


简单小羽 发表于 2020-7-4 21:27

瑞科特 发表于 2020-7-4 19:53
如果楼主说的情况是真实的,这家游泳馆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该栋居民楼住户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 ...

真实的,还上了成都电视台,不过听住建局XX现场解答同意继续开工的,说出了事他们承担责任,如果真出了事,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不是他们敷衍了事,承担得起的

瑞科特 发表于 2020-7-4 19:53

      如果楼主说的情况是真实的,这家游泳馆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该栋居民楼住户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必须责令该游泳馆业主立即停工并对已经破坏的部分按照不低于该栋楼原安全标准进行修复,并对该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建议相关领导部门对当事社区居委会和稀泥的不作为行为进行查处,并调查该居委会相关人员是否有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简单小羽 发表于 2020-7-4 13:20

之前就听说过这事,疫情解除后,又要开始了吗?承重墙都敢这样打,请问相关部门怎么监管的?纯碎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儿戏,现在买套房不容易,要求严肃查处哦!!!

适度之道 发表于 2020-7-4 11:26

承重柱被打那么多孔洞,地面钢筋被挖出剪断,触目惊心,这样的野蛮施工真是拿人民的生命安全当儿戏,这是到底在装修还你在搞破坏?!这样的施工主管部门居然审批?!希望严查严查!!!!

hero 发表于 2020-7-10 00:29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降低底层室内标高;
(三)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
(四)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

游泳池的荷载是相当大的,一般设计都考虑不了那么大的荷载。
从图片看,剔除板边混凝土会对板承载力造成很大的影响(可能使得板边由固接变为铰接,实际承载力可下降50%以上),加之游泳池如果灌满水,荷载远超设计要求,那么就存在很大的风险了。
这个回复中看不出有设计单位认可文件,看不出对装修人有什么处罚措施。
现在是政府出了认可文件,怎么会自己否定自己?
需要的是找依据先否定政府文件,或是有依据地告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不能够是出认可文件的政府单位牵头来处理这个事情,应该回避)。至于结构是否安全还是其次。

瑞科特 发表于 2020-7-4 22:59

简单小羽 发表于 2020-7-4 21:27
真实的,还上了成都电视台,不过听住建局XX现场解答同意继续开工的,说出了事他们承担责任,如果真出了事 ...

这么严重的事住建局的人还这样处理,他们是在渎职,国家领导人都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他们却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当儿戏,相信这样的事不会没人管。

周周乐 发表于 2020-7-4 22:32

太吓人了,这不是瞎搞吗,普通的民房能改造成装容量如此之大游泳池吗?还把墙打成那样更是可怕!不知道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与何处,至消费者的安全与何处!不知道还有多少孩子的家长在知情后还敢把孩子送到这里来游泳

简阳人在外乡 发表于 2020-7-4 23:30

有猫腻。纠出来一帮人要下课

孤单习惯 发表于 2020-7-4 22:26

游泳馆老板,背景不简单哦!52户业主的身家性命,都不管不顾!

酒酿桂花 发表于 2020-7-4 21:47

严惩不良商家,还想做小朋友的生意。楼上的业主的安危谁能负责

快乐老鼠 发表于 2020-7-4 10:35

安全第一

适度之道 发表于 2020-7-4 11:30

强烈关注

初六望雪舞 发表于 2020-7-4 13:41

钢筋整成这个样?

飞行员 发表于 2020-7-4 14:58

坚决要重惩,喊他把一栋楼拆了,建一栋新楼

会飞上天的鱼 发表于 2020-7-4 19:30

是建游泳馆还是亡命馆!!商家无良心!根本不顾楼上住户的安全!52户人的反对都无法改变黑心商家的决定,背景强大啊!老百姓永远都是弱势群体!

垃圾西门子 发表于 2020-7-4 19:31

:funk::funk:

欣❤️ 发表于 2020-7-4 20:08

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人民的人生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周周乐 发表于 2020-7-4 22:36

安全第一

V瑾宝妈 发表于 2020-7-4 23:21

现在房屋都是框架结构,承重柱和承重梁是千万不能破坏的,前段时间泉州才出了问题,四川地震很多,这样真的很恐。。

雨中雨 发表于 2020-7-5 13:39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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