肛正不屙 发表于 2021-9-6 17:20

简阳启发新佰丽健身不退款

https://ly.scol.com.cn/thread?tid=2900031&display=1&page=1

问政四川网友留言《简阳启发新佰丽健身不退款》

简阳市启发新佰丽健身会所,收取4年健身费用4980元整,由于刚办理就发生了爱贝斯事件,故请求健身会所退款,与销售人员多次沟通,销售人员李小辉同意于2021年9月3日办理退款事宜,但2021年9月3日我与李小辉多次沟通均未得到回应,请相关部门帮忙协调解决这件事情,谢谢。




周先生 发表于 2021-9-6 18:46

看看

jesselu 发表于 2021-9-6 19:42

了解

asdewq 发表于 2021-9-7 16:17

两者有什么关联吗?我们上周也办了这个套餐

简阳老炮 发表于 2021-9-10 09:05

呵呵,健身房能退你款就奇怪了,没跑路你就偷着笑吧,你自己去了解一下,有多少健身房直接关门退过钱吗?

回龙客 发表于 2023-8-28 21:19

事情原由:
      2022年7月孩子在简阳市旭海新佰健身游泳,本来准备次卡,柜台工作人员极力推荐,最终办理了2000元优惠至18个月的年卡,时间节点到2024年1月。
      办理后使用了2次,接着游泳馆因疫情关闭 ,后就没有使用。后因孩子工作原因不能在有效时间正常使用游泳卡,当时就考虑退卡,咨询新佰丽相关人员说不能退。今年8月27日,家长再次到店咨询退卡事宜,店员不能办理,家长遂扫描了柜台店长微信,沟通退卡事宜。店长的解决办法是不能退,让顾客自行转让。把问题抛给了顾客。
法律依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该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游泳馆不能以年卡的方式来绑定消费者,强制您进行消费。首先在办理年卡的时候,游泳馆没有向说明该卡“概不退换”,因此在顾客主张退卡时,游泳馆的单方规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即便办卡的时候游泳馆已经对此进行说明,也属于法律上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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