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官员日前在“完善证据制度,预防刑事错案”研讨会上透露,最高检将以死刑案件为切入点,出台《死刑案件审查、运用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我国司法机关首次专门针对死刑案件的证据运用规则出台司法解释。
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在会上表示,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不仅将不被采纳,而且检察机关将对刑讯逼供者立案侦查和追究责任。
问题
口供取证成本低刑讯逼供频发
虽然法律对于刑讯逼供所得证据的非法性已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案例依然屡见不鲜,相当数量的法学界人士均认为,这是因为目前司法实践过分依赖言词证据,即口供。
广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沈丙友在上述会议中表示,在刑诉法所规定的七种刑事证据中,口供的取证成本相对而言最低,而且口供在通常情况下是直接证据,于是就出现了“无供不定案”,甚至为了口供而不惜刑讯逼供的现象。
建议
扩大同步录音录像范围防逼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而在两高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也已明确对非法收集到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并且对非法言词证据,检察机关“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也在会上表示,为防止刑讯逼供,建议检察机关尝试将同步录音录像的适用范围,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扩大到讯问命案、强奸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