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312|回复: 5

成都将出台政策封杀奥数 最重可将校长撤职

[复制链接]

6829

主题

7万

回帖

28万

积分

站长

UID
66
回帖
73850
主题
6829
积分
283136
阅读权限
255
注册时间
2006-5-22
最后登录
2025-6-18
在线时间
10815 小时
发表于 2009-8-23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将出台政策封杀奥数 最重可将校长撤职
http://cd.qq.com  2009年08月23日03:09   四川新闻网  林祺

本报讯 成都市教育局即将出台相关政策,彻底封杀“疯狂奥数”:教师校外兼职教奥数或私办奥数班将被严处甚至开除;民办学校小升初或初升高的“自主选拔试题”不得有奥数内容;公办学校以奥赛成绩选拔学生,校长最重可“撤职”;教师进修校、少年宫这些“半官方”培训机构停办奥数班。据悉,成都市将用一年的时间,分批分类,彻底整治“奥数难题”。这将是成都历史上“对奥数整治最严厉、最彻底”的一次。

专家观点》》
奥数的泛滥成灾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不仅损害了青少年的休息健康,让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是完全违反教育规律的。如杨乐等许多数学家所言,这种重在解难题、怪题,所谓的“数学杂技”和高强度的集中训练,与提高数学素养毫不相干(正如会全套的脑筋急转弯并不意味着高智商);相反,只能扼杀和败坏儿童的学习兴趣,这正是许多中国孩子严重厌学、从小学就厌学的原因。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杨东平
如果全部孩子都去学习奥数和所谓的奥英这种拔高型的题目,就可能对学习兴趣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学习兴趣下降。
因为当孩子不能独立地完成这些难题时,就会对学习失去兴趣。正在考虑送孩子上奥数、奥英班学习的家长,可以先让孩子试听一节奥数、奥英课,若孩子对此表现出浓厚兴趣,就可以让他去学,否则就没必要勉强了。
——南方发展研究院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长 何维
本版文/本报记者 林祺
重庆:奥赛加分限制增加
本报讯 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招办2008年下半年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市部分高考加分规定的通知》,从2009年起,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而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重庆晨报

42

主题

3432

回帖

1万

积分

中校

UID
29257
回帖
3432
主题
42
积分
14422
阅读权限
175
注册时间
2009-7-14
最后登录
2012-1-7
在线时间
359 小时
发表于 2009-8-2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得还没有把娃儿弄起去学哦
开心了就笑,不开心了就过会儿再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主题

3432

回帖

1万

积分

中校

UID
29257
回帖
3432
主题
42
积分
14422
阅读权限
175
注册时间
2009-7-14
最后登录
2012-1-7
在线时间
359 小时
发表于 2009-8-2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减负是全社会的事,家长也要配合
开心了就笑,不开心了就过会儿再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0

主题

5万

回帖

13万

积分

热血青年

上 將 不 好 當 !

UID
4288
回帖
50313
主题
60
积分
132055
阅读权限
10
注册时间
2007-2-2
最后登录
2024-2-28
在线时间
4087 小时
发表于 2009-8-2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的一些教師確實有點過火
[img=500,300]http://www.jy0832.com/static/image/common/emp.gi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696

回帖

3085

积分

预备军官

UID
28422
回帖
696
主题
3
积分
3085
阅读权限
120
注册时间
2009-6-14
最后登录
2018-11-15
在线时间
301 小时
发表于 2009-9-4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差点就让我儿去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09

主题

16万

回帖

50万

积分

副管理员

名誉元帅

UID
9572
回帖
161656
主题
3509
积分
508537
阅读权限
245
注册时间
2008-2-27
最后登录
2025-4-25
在线时间
12422 小时
发表于 2009-9-4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禁了

我娃娃就没切学过
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试着不为明天而烦恼,不为昨天而叹息,只为今天更美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6-24 17:14 , Processed in 0.03636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