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信件主题 | 关于夜合村修村道 向本村村民强行摊派人平300元 市长你知道吗? | 来信人姓名 | 小苏 | 来信时间 | 2009-10-18 21:04:51 | | | 尊敬的简阳市市长: 我是夜合村村民,我村在玉成乡是一个相对贫困的村,我村有九个社,有700户左右总人口有2300人左右。现有50%以上的户居住在破旧的草房里,有的修了楼房都已是负债累累。村两委为了修村道强行向老百姓摊派人平300元,如有不缴纳,就停办以后所有涉及本户的一切手续。列如:本村一姓李的村民,他的医疗证丢失,因医病回家要求补办,遭到村社的拒绝,他们的要求本户必须交清人平300元的公路款,才能补办,这位村民只有含泪而去,他们这样做应该吗?是否违法?如果这样做,造成的严重后果该有谁来负责?这就是他们制定的村规民约,难道比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还大吗? 温家宝总理一再重申,要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扶持农民,让老百姓早日脱贫,不准坑农害农,不准向群众乱摊派,搞修建。国家现在都在减免农民的各种税费,还给与农民粮差补助,让农民深受感动,都说国家现在的政策深得人心。现在都提倡和谐社会,修路是件好事,有钱就修,没钱就缓一下,为什么要强制收取乱摊派费用,希望上面的各领导查实,给与纠正,不要让老百姓失望。现在的农民都很苦,领导看到听到的都是表面现象,上面再喊减轻农民负担,而下面就在乱摊派。你们只是应付式的处理,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那我们只有向上级反映。 | |
|
回复人 | | 处理时间 | 2009-10-28 9:44:37 | | | 小苏: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市政府立即责成玉成乡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告之如下:玉成乡夜合村村级道路共计4.2公里,社级道路约6公里,均为泥泞路面,交通条件相当差,稍遇下雨天气,进出车辆便全部中断。多年来,该村群众都强烈要求整治改善本村社交通条件。 2005年,经各社户长会议讨论同意并在乡人大代表会上通过后将本村主要干道2.4公里上报市交通局以争取立项。2009年7月,市交通局下达该通畅路硬化指标。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经村支两委研究后召集党员代表、社员代表多次商议,后经各社召开社员大会同意通过,决定在全村筹资修建通畅路2.4公里。该工程总造价约95万元,上级按每公里18万元补助计43万元,缺口资金52万元,故人均筹资300元。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鼓励群众一次性筹集,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分期筹集,不存在强行摊派和乱摊派问题。经向村支两委和各社核查,本村没有一姓李的村民因医疗证丢失而要求补办却被村社拒绝办理相关正常手续的情况。当然,针对部分常年外出务工的人员,在其回家时村社干部就修路筹集方案向其做深入宣传解释,动员缴纳筹集资金的情况是存在的。我们诚挚欢迎本村外出人士特别是部分成功人士为家乡积极捐筹因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紧缺资金,争取多为家乡建设做出更多贡献。(根据玉成乡回复整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