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特谭静坠亡案一审 4韩国人共赔偿12万 2009-11-20 07:52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杨大正通讯员/越法宣)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女模特谭静在广州东风广场坠楼身亡的民事赔偿案,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4名韩国人在谭静醉酒后没有尽到照顾的义务,需要承担30%的责任,赔偿12万余元给谭静的母亲。
索赔??
谭静母亲索赔42万
2008年12月,谭静的母亲在越秀法院起诉4名韩国人,索赔各项损失42万元。谭母认为4名韩国人知道谭静在醉酒后容易失控,应该及时劝阻谭静喝酒的行为,或者将她送回家,这样就可以避免坠楼的悲剧。
而4名韩国人的律师则辩称,谭静是一个成年人,她应该知道自己喝酒过多的后果,而他们4人并没有劝酒,也没有强行灌酒,不存在过错。
此外,他们4人曾经想把谭静送回家,但因谭静喝得神志不清,已经无法说出地址,只能将其带到李尚明的住处安顿。
判决??
未尽照顾义务担责三成
越秀法院审理后认为:朋友聚会饮酒,相互之间应有善良的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义务。谭静受第一被告金润庆的邀请到酒吧聚会,在谭静出现醉酒状态时,金润庆等人本应主动劝阻乃至制止谭静继续饮酒,但反而又邀谭静及其他3名被告一起离开酒吧到其住处继续饮酒,导致谭静醉酒状态加重。此时,金润庆作为4被告中唯一的女性,本应将谭静留宿在自己的住处或者安全护送其回家,但却草率地将醉酒的谭静交给3名男被告,实属不当。
另外,3名韩国男子既然接受了金润庆的委托,理应想办法将谭静安全护送回家,尤其是当谭静进入卫生间较长时间未出来时,三被告如果细心观察和留意,可能可以避免谭静坠楼的后果发生。虽然无证据证明谭静坠楼与其醉酒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与3名韩国男子没有尽到妥善的照顾义务有一定的关联性。
法院综合认为,4被告与谭静喝酒喝醉的先前行为,产生了照顾和负责谭静安全的善良管理责任。当然,谭静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备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谭静的坠楼死亡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4被告承担次要责任30%。
法院据此判决4名韩国男子共同连带赔偿126655.2元。
据悉,昨日上午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到现场,原告的代理律师李伟告诉记者,他对结果很满意,已经转告了谭母,但谭母还未表示是否要上诉。而被告的律师陈永忠则因在外地出差,没有出现在昨日宣判现场。陈永忠告诉记者,目前4名韩国人一个在德国,两个在韩国,剩下一个住在广州,他将分别告诉他们法院的结果后,才能知道是否要上诉。
案情链接
女模特酒后坠亡
2008年4月5日凌晨,一具女尸被发现悬挂在广州东风广场13楼横梁上,后查实死者是一名25岁的签约演员、模特谭静。由于谭静是与3名韩国男子喝酒后从30楼坠亡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后经警方勘查,谭静死亡前与室内人员无打斗痕迹,尸检发现死者血液酒精浓度极高。最后警方排除他杀,认定谭静系自行从高空坠落身亡。
而出事前的细节只能从4名韩国人在警方的笔录中还原。2008年4月5日,谭静的好友、韩国女子金润庆要回韩国结婚,在离开中国的前一天晚上,她邀请了李尚明、金铉澈、赵龙铉和谭静到水荫路喜窝酒吧喝酒。喝到凌晨4时后,5人到金润庆的家中收拾东西,由于金润庆要赶上午9时的飞机,李尚明、金铉澈、赵龙铉就将谭静带到了李尚明位于东风广场30楼的住所。谭静进入卫生间20至30分钟后,他们听到一声响声,3人找到钥匙打开门后,发现谭静不见了踪影,只好打电话报警,最后发现谭静挂在13楼的横梁上,当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