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0年立法计划3件直接与“三农”相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草案明确了一些地方扶持政策 ◎与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有关的第二个法规性决定关注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 ◎农村能源建设条例将规范沼气利用、秸秆转化等
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2010年立法计划,今年将新启动对4件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其中3件法规直接与“三农”相关,分别是:《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条例》,以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
4件新立法项目中,民间呼声最高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340个,拥有成员78.4万名,带动农民225.1万户。“两年多来,省人大代表和普通公民多次建议制定地方配套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文表示,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即着手展开立法调研,目前审议这部法规的时机已经成熟。
省政府法制办提供的资料表明,目前起草的农民专合法实施办法草案明确了一些地方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申报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信贷资金支持、免收相关费用、用地和交通运输的扶持等。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若能于年内顺利完成审议,将成为汶川特大地震后,我省出台的与灾后重建有关的第二个法规性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开展的《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发现,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欠缺。这一问题,在遂宁市今年1月发生的地震中也有体现。“制定防震减灾法实施办法,涉及面广,难度大。所以,我们选择从制定决定入手,及时解决急需解决的单项问题。”杨文说。
至于农村能源建设条例,其调整重点将在沼气利用、秸秆转化等方面,估计会有一些激励措施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