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怎么放谁来享? 如何给员工安排这“半天假”是让单位挠头的事情——有公司符合放假条件的适龄青年占了公司员工的一半,如果放假势必影响公司日常运作,于是全公司不放假;有的单位则以科室为单位,安排一半人员分开上下午各放半天假;有的公司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来个“3+1”放假法,全公司员工不管是否28岁以下青年,“五.四”当天都放假一天,等于“五一”再多放一天。 同时,也有单位灵活作出了放假安排,采取轮休或以后补休的方式让青年放假。某公园就把放假的具体操作下放到各科室,由各科室自主安排人员放假时间,“我们采取轮休的方法,每天一个放假,整个公园32个适龄青年5月份就可以轮休完。” 疑问:有无加班工资? 青年节“半天假”如果没得放要上班,那算是加班吗?有没有加班费呢?记者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找到了以下条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今年“五.四”青年节为星期二,应视为正常工作日,即使职工上班,也不能够像“五一”那样获取三倍加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