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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6-2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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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幅上不会写一些fandong的话哈
“监管无力,执法不公,气晕老板,逼死企业”
首先是zf相关部门的监管存在很大的问题,我敢说简阳百分之百的企业都没有遵照法律执行,相比之下,我也敢说我们是简阳做得最好的企业了,那为什么要判决我们输呢?这样对我们相比之下已经做得很好的企业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监管部门根本就没有起到任何监管作用。
相信说到这点大家可能或多或少知道是什么事了哈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加班要支付150%200%300%不等的加班工资。
请问简阳有哪家企业这么做了的???我敢说百分之百的私有企业都没有严格按照这个法律办事?
相比之下我们已经做得很好了,我们跟员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也购买了社会保险,我们的一线工人也都是耍的双休,我们的周六周日加班还在日加班工资上另加20元/天,法定假日加班还在日工资上另加40元/天..........我敢说在简阳私有企业里面几乎找不到有如此待遇的企业了。但即使这样,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我们也同样违法了.
相比之下我们已经做得非常好了,可是结果我们还是会输。
请问:这样的案例是不是可以酌情考虑一下呢?
到处都是违反行为,我们的劳动部门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
这样的判决对我们来说是非常不公平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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