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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释案] 专家称中国三十年内不会取消贪污贿赂罪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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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贪污、贿赂涉及钱财,这一点虽然与一般经济犯罪相同,但这两个罪名侵害的不仅仅是钱财,它危及国家安定,甚至关系着政权存亡,法学界从来没人提出过要取消这两个罪名的死刑。

  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

  □视点关注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首次提请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

  刑法第八次修改是自1997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修改,也是首次修改总则。同时,惯常做“加法”的刑法修正案首次做了一道“减法”。此次草案拟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比例接近挂死刑罪名的五分之一。

  针对死刑的问题,在现实的司法判决中,公众注意到越来越多的贪污贿赂犯罪官.员因被处以死刑缓期执行而暂留一命,以致有人开始质疑死刑缓期执行判决成了贪.官的“免死牌”。在此次刑法修正案的审议过程中,更因为有委员认为“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而一石激起千层浪。

  有公众直言不讳地质疑:有死刑,贪.官污吏尚且为所欲为,取消死刑还不更加肆无忌惮?

  贪.官们是否真的有望获得“免死牌”?带着这样的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走访了法学界的多位重量级学者。

  激辩贪.官免死

  不久前,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两亿元,一审也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越来越多的贪污贿赂犯罪官.员因被处以死刑缓期执行而暂留一命,以致有人质疑判决成了贪.官的“免死牌”。

  这一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死刑罪名是否该取消”的话题,也进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cheng r员的视野。

  近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委员周光权针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所引起的疑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应当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因为非暴力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判处死刑的案例极少,且取消这类死刑对于刑法的威慑力影响并不大。

  对此,有网民撰文称,“正是因为有死刑存在,更多的人才会心有顾忌,才不会铤而走险。如果取消了死刑,我们真不知道贪.官们害怕什么?”

  还有人提出如下假设:如果废除经济犯罪死刑,那么各种犯罪飙升导致的后果将不堪想象。

  针对民众的顾虑,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则发表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既然贪.官已经知道了犯罪是要杀头的,为什么他们还会前赴后继?“贪.官们不会考虑说贪污犯罪会杀头,就不值得如此犯罪了,而是要千方百计地逃避制裁”。

  9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作富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以新加坡、香港为例,说“不能说没有死刑,犯罪就一定猖獗;也不能说有死刑,就一定能够减少犯罪”。

  这位从事刑事法教学科研近60年的法学教授认为,群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司法机关依照犯罪事实和刑罚幅度来掌握判决的量刑轻重,其斟酌考虑是有法有据的,不杀贪.官,一定有不杀的道理。

       取消不合时宜

  “刑法修正讨论建议中根本没有涉及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9月1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储槐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所谓刑法修正草案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的说法是误解,“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

  储槐植参与过草案起草征集意见阶段的专家研讨会,他告诉记者,上述观点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想法,也是法学界专家的一致意见。

  “贪污、贿赂涉及钱财,这一点虽然与一般经济犯罪相同,但这两个罪名侵害的不仅仅是钱财,它危及国家安定,甚至关系着政权存亡,法学界从来没人提出过要取消这两个罪名的死刑。”储槐植说,社会上有这种说法,既然此次“大面积取消了13个罪名死刑规定,以后对取消死刑可能会‘阶梯式’推进,对贪.官免死,这完全是猜想”。

  王作富也认为,贪污贿赂犯罪与一般经济犯罪性质不能划等号。由于国家公职人员担负着更多的职责和义务,比普通公民承担得更多更重大,一旦有人利用职权谋财犯罪,不仅侵犯了合法财物的权属,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国家威信与公务人员职务的连接性,其危害后果无法等同于普通公民犯罪。

  “尽管轻刑化、废除死刑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方向。”王作富对记者说,但“不考虑中国的历史传统、社会现实,过早地全部废除死刑是不可取的。”

  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王作富对将“取消死刑”与“贪.官免死”这两个话题联系在一起,表示十分诧异。他认为,这一话题冲淡了取消13个罪名死刑规定的真正意义,“贪.官免不免死,是一个真实的问题。但是否废除,这不是现实问题,不应讨论”。

      为什么不应该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京平回答说,现实还没有出现适宜探讨这个问题的环境及时机。

  记者问什么是适宜这个问题的环境及时机?

  他回答:“中国贪.官免死与废除死刑是同一话题,这是确立一项公共政策的大事。其适宜的环境条件和时机需要有相对成熟的民.意、社会政.治、社会制度、法律制度、舆论监督,比如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有效机制、替代死刑的惩罚措施等。”

  黄京平说,近年来,公众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中感受到腐..败严重、贪.官众多,因此将治理腐..败的希望集中于刑法的严厉程度上。其实,预防腐..败还有赖于许多重要的制度机制和条件,并非仅仅以极刑惩治贪.官能一了百了。

  “现在探讨贪.官免死,对有序、合理地使用废除死刑进程,减少死刑罪名,不太好。”黄京平说。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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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墓派是古墓派的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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