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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简阳市基层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对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规范基层就业和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名称。按照要求统一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机构名称为:“XX镇(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XX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确保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应在人员编制、工作场地和经费上予以保证。建议:(1)将劳社局及其二级参公单位的办公服务场所集中修建简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底楼为服务大厅,将五大保险的办理、就业再就业、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二楼以上为办公室,同时,还可以将该中心设为简阳调理行政服务分中心。中心面积1.5万平方米(含机构改革与人事局合并后办公服务场地)。(2)建立乡镇和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心服务场所不低于100-200平方米。将劳动保障五大保险的审核办理,就业再就业、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监察在、仲裁等相关工作延伸至乡镇,切实便民利民。开通与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联网的通信专线。对有条件的地方,把办公场所要设置在社区、乡镇政府驻地街道两旁,以方便群众,更好地开展服务。
3.人员配备到位。乡镇和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配备,简城镇按5-6人配备,其他直属镇和中心镇按3-4人配备,其余各乡镇和社区按2-3人配备。其中直属镇和中心镇在编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余乡镇和社区在编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其余工作人员通过聘用形式解决(含公益性岗位)。
4.各种制度落实考核到位。一是建立工作目标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建立事务公开制度。要将工作职责、办事须知、工作流程、服务指南等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规则、奖惩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建立调查统计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上门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辖区劳动力资源、失业人员、困难群体和退休人员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并建立档案和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五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告工作,上报的材料、数据做到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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