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朋友参加简阳市人事局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农业局工勤人员)。11月27日参加笔试,取得笔试第一名,经简阳人才网公示,12月2日人才网公布办事面试证。于12月6日参加面试,12月13日经过笔试,面试按照排名等额体检,12月15日顺利通过体检。2011年1月10日,人事局和农业局(用人单位)通知取消了他的聘用资格。他在04年12月在简阳市应征入伍,在云南77299部队汽车连服役,专业汽车驾驶员,于06年12月退伍,为了给国家和单位减轻安置压力,未安置工作,属自谋职业者。后来07年7月参加简阳农校的(河蟹)ㄑ?U猩??渭樱ê有罚┈于11月20日经四省川省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为西昌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科学员,时间从08年1月—2011年1月,学制三年。已于2010年7月经考试合格,现已毕业,毕业证将于2011年3月颁发。(农广校已出具证明)。现在已全部学完大专课程,还不能参加这次公招吗?从报名到笔试面试,体检通通都顺利过关,为什么还要取消他的资格,难道是用人单位农业局还有什么特殊的条件和要求吗?这次公招他都未被录取,显然让人觉得不公平。如果他不符合单位要求那么为什么在初审的时候会通过、而且收费让人家参加考试、到最后取得第一名成绩以后又找诸多理由和借口取消其资格!常常听说事业单位招考都是有水分的、现在才发现原来事实如此啊!只能感叹一句:这个河蟹社会的确很河蟹啊! |